由于本品在体内分布广泛,药理作用复杂,故副作用及不良反应较多。 (1)消化系统反应:较常见的有腹泻、腹胀、口苦、口干、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等,偶见严重肝炎、肝坏死、肝脂肪性变等。由于能通过胎盘屏障,并能进入乳汁,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以避免引起胎儿和婴儿肝功能障碍。突然停药,可能引起慢性消化性溃疡穿孔,估计为停用后回跳的高酸度所致。故完成治疗后尚需继续服药(每晚400mg)3个月。动物实验和临床均有应用本品导致急性胰腺炎的报道,故不宜用于急性胰腺炎患者。 (2)泌尿系统反应:近年来有不少关于本品引起急性间质性肾炎、导致肾功能衰竭的报道。但此种毒性反应是可逆的,停药后肾功能一般均可恢复正常。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3)造血系统反应: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少数病人可发生可逆性中等程度的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也有出现血小板减少以及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的,其发生率为用药者的0.02‰。尚有报道本品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4)中枢神经系统反应:本品可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头晕、头痛、疲乏、嗜睡等较常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不安、感觉迟钝、语言含糊不清、出汗、局部抽搐或癫痫样发作,以及幻觉、妄想等症状。引起中毒症状的血药浓度多在2μg/ml以上,而且多发生于老人、幼儿或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故宜慎用。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服用常规剂量后,其脑脊液的药物浓度为正常人的两倍,故容易中毒。出现神经毒性后,一般只需适当减少剂量即可消失。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其症状可得到改善。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5)心血管系统反应:可有心动过缓、面部潮红等。静脉注射时偶见血压骤降、房性早搏、心跳呼吸骤停。 (6)对内分泌和皮肤的影响:由于具有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可抑制皮脂分泌,诱发剥脱性皮炎、皮肤干燥、皮脂缺乏性皮炎、脱发、口腔溃疡等。皮疹、巨型尊麻疹、药热等也有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