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仅限于化疗药物引起强烈恶心、呕吐时作为止吐剂使用。 (2)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禁用本品。 (3)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亦未确定,故应权衡利弊,慎重使用;哺乳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4)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5)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患者对本品耐受性较好,主要不良反应为头痛,发生率约为10%~15%;其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便秘、嗜睡、腹泻、AST和ALT暂时性升高等;也曾观察到血压变化,但停药即消失,一般不需处理。未发现锥体外系反应及其它严重副作用。 (7)本品直临用时配制,稀释后贮存时间在无菌、避光和室温条件下不超过24小时;本品不应与其它药物混合于同一溶液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