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C类。本品注射剂(醇型)中含有50%乙醇,必须充分稀释至0.2mg/ml后供静脉滴注用,有中枢神经系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应慎用,需用大剂量时应改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长期大量应用糖皮质激素,可产生一系列不良反应: (1)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过高症:表现为满月脸、向心性肥胖、高胆固醇血症、高血糖、糖尿、肌肉萎缩无力、骨质疏松、多毛、痤疮、易受感染、低血钾、浮肿与高血压等,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必要时加用对症性治疗措施。 (2)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主要发生在长期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停药过程中。采用激素间歇用药,并注意停药措施,可能避免发生这类不良反应。 (3)诱发或加重感染:长期应用能降低机体的免疫功能,常诱发继发性感染,或使机体内潜在感染病灶扩散,多见于病程较长、病情严重、体质虚弱者如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病综合征、结缔组织病等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的过程中。用于急性病毒感染,常可使病变扩散。 (4)诱发消化道溃疡、出血、穿孔:常见恶心、呕吐、嗳气、反酸、腹胀、腹上区不适、腹痛等,严重者可诱发或加重胃、十二指肠溃疡。 (5)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失眠等症状,也可表现为抑制或诱发精神病。儿童大剂量时可引起惊厥,可用苯巴比妥或苯妥英钠对抗之。 (6)诱发胰腺炎:糖皮质激素可使血清淀粉酶增高,可能是出现胰腺炎的征兆。 (7)诱发胰腺炎:糖皮质激素可使血清淀粉酶增高,可能是出现胰腺炎的征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