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1.长期使用可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2.大量应用可引起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抑郁等精神症状。 3.并发感染: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4.停药后综合征:长期大剂量应用该药会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的严重抑制。停药后出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表现为乏力、软弱、恶心,严重时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危象。 1.对某些感染性疾病应慎用,必要使用时应同时用抗感染药,如感染不易控制应停药。 2.甲状腺功能低下、肝硬化、脂肪肝、糖尿病、重症肌无力患者慎用。 3.停药时应逐渐减量或同时使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一些动物实验表明,妊娠期间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胎儿畸形。 因未作过足够的人类生殖研究,因而当皮质类固醇用于孕妇、哺乳妇女或准备生育的妇女时,应仔细权衡其益处与他对母亲和胚胎或胎儿的潜在威胁之间的关系。只有当确实需要时,皮质类固醇才可用于孕妇。如果在怀孕期间必须停用已长期服用的皮质类固醇(与其它长期疗法相同),停药过程必须逐步进行。然而某些疾病的治疗(如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替代治疗)可能需要继续,甚至增加剂量。因皮质类固醇很容易透过胎盘,对怀孕期间用过大剂量皮质类固醇的母亲生育的婴儿,应仔细观察和评价是否有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的迹象。 皮质类固醇随乳汁分泌,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长期服用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的生长,应严密观察,这种治疗方法只可用于非常危重的情况。 [老年患者用药] 长期服用易诱发感染症、糖尿病、高血压、骨质疏松、白内障、青光眼等应慎重。 【禁忌症】在使用后可能引起病情恶化,但在已知对本品及其它甾体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下列患者一般避免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消化道溃疡、青光眼、电解质紊乱、血栓症、心肌梗塞、内脏手术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