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50mg/日,共5日。于月经周期的第5日开始服药,每日必须在同一时间用药1次,若漏服应立即补上,如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应将该次药量加倍。若患者系闭经,则可于任何时候开始服药。如患者治疗后有排卵但未受孕,可重复原治疗的疗程至受孕,或重复3个~4个疗程。若患者在治疗后无排卵,则下一疗程的剂量可增至100mg/日,共5日。有些患者药量达250mg/日时才能排卵。
【不良反应】常见乳房肿胀、胃痛、盆腔或腹下区痛(卵巢增大或囊肿形成或卵巢纤维瘤增大,一般发生在停药后数日),少见视力模糊、复视、眼前感到闪光、皮肤或巩膜黄染等,也见潮热、乳房不适、便秘或腹泻、头昏、恶心呕吐等。另外,多胎的发生率增加。国外有极个别发生乳腺癌、睾丸癌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