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成人甲状腺功能减退,初始剂量10μg-25μg/日,分2次-3次服用,每1周-2周递增10μg-25μg,直至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对于年龄大、心功能不全或长期甲状腺功能严重减退的病人,初始剂量要低,增加剂量时幅度要小,加量速度要慢。维持量25μg-50μg/日。诊断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80μg/日,分3次-4次口服,连用7日-8日;服药前后进行放射性碘摄取试验,甲亢者甲状腺对碘的摄取不受抑制,而正常人碘的摄取受到抑制。粘液性水肿昏迷患者,静脉注射,初始剂量40μg-120μg,以后每6h给予5μg-15μg,直到病人清醒改为口服。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