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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治
药物名称:
赛治
药物别名:
英文名称:
Thyrozol
说  明:
    药物活性成份为甲巯咪唑(他巴唑),其他成份有:单水乳糖,玉米淀粉,纤维素粉,滑石,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硬脂酸镁,聚(O- 羧甲基)淀粉钠盐、二氧化硅、聚乙二醇400、二甲硅油100、着色剂E171和E172。 <BR>
功用作用:
    甲状腺机能亢进的药物治疗 <BR>
用法用量:

    在餐后用适量液体(如半杯水)整片送服。 甲状腺机能亢进的保守治疗</P><P>   第一种剂量方案:甲巯咪唑25-40 mg/日可完全阻滞甲状腺激素的产生。治疗初期(以达到甲状腺正常的代谢活动):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给予轻型病例 - 20 mg/日 ;严重病例给予40 mg/日。当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后(一般在3-8星期之间),应在长期治疗中逐步减量以达到维持剂量:5~20 mg/日。这一剂量常需另外服用甲状腺激素。</P><P>   第二种剂量方案:单独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其剂量根据患者的代谢活动水平而定。需对每个病人进行检查,应特别注意TSH(促甲状腺激素)的数值。在这类病例中,每日剂量为2.5~10 mg。碘源性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可能需要更大的剂量。</P><P>   在甲状腺机能亢进的保守治疗中,本品通常疗程为6个月至2年(平均1年)。从统计学看,延长疗程可使缓解率增加。</P><P>   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术前准备:如上文所述,以达到甲状腺的正常代谢活动。手术应在达到正常功能后尽快进行。否则,必须补充使用甲状腺激素。在手术前的最后10天,外科医生可能愿意加用碘剂以使甲状腺组织变硬。</P><P>   本品的治疗可在择期手术前3-4个星期开始(个别病例可需更早),在手术的前一天停药。</P><P>   放射性碘治疗前的用药:如上文所述,以达到甲状腺的正常代谢活动。本品会缩短碘剂在甲状腺组织内的生物半衰期,因此可能需要更大剂量的放射性碘。</P><P>   在放射性碘治疗后,用于间歇期抗甲状腺制剂治疗:用如上文所述的维持剂量治疗4~6个月,因为放射性碘治疗只有在此期间以后才能充分发挥作用。</P><P>   长期的抗甲状腺治疗,用于疾病不能缓解,而常规的治疗措施不能被采用或被患者拒绝时:给予尽可能低剂量的甲巯咪唑2.5~10 mg/日,同时合用或不合用小量的甲状腺激素。</P><P>   对于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病史和伴有功能自主性腺瘤的患者,如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时的预防性用药:使用完全阻滞剂量25~40 mg/日,合并使用。治疗疗程取决于含碘物质在体内的保留时间。</P><P>   儿童用药剂量:初始剂量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决定,0.3~0.5 mg/ kg体重/日,维持剂量:0.2~0.3 mg/ kg体重/日。可能需要加用甲状腺素治疗。</P><P>   妊娠妇女:应选择尽可能低的剂量2.5 mg~10 mg/日,同时不加服甲状腺激素。</P><P>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维持尽可能低的剂量。</P><P>   对于甲状腺机能亢进的初期治疗,应采用以上指定的单一剂量,每日规律间隔服用。维持量可在清晨早餐后顿服。 <BR>

注意事项:
    禁用于已知对硫脲类衍生物过敏的患者 ;血细胞计数有改变,粒细胞减少的患者 ;治疗开始前已有胆汁郁积的患者 ;在使用卡比马唑或甲巯咪唑治疗后发生骨髓损伤的患者。 如在治疗开始或在其后数周或数月突然出现咽喉痛、吞咽困难、发热、口腔粘膜炎症或疖,应立即给予适当的诊治。

  甲巯咪唑可降低因甲状腺机能亢进引起的病理性增加的能量需要。因此在不改变饮食的情况下可引起体重增加。

  剂量过大可引起甲状腺机能减退或甲状腺的弥漫性增长。因此,在甲状腺的代谢活动恢复正常后,应减少本药的剂量和/ 或加用甲状腺激素。完全停用本药并继之持续的甲状腺激素治疗是不当的。

  在甲巯咪唑的治疗下,尽管抑制了TSH(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已增大的甲状腺仍继续增长,这是由于基础病造成的,加用甲状腺激素不能阻止其发生。

  眼部疾病发生或恶化见于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内分泌眼病),很大程度上与甲状腺疾病无关。对于此种并发症本身,不需改变治疗方案,也不应看作是正确使用甲巯咪唑治疗引起的副作用。

  在未采取任何手术治疗的情况下,使用本药治疗后有极低百分率的患者出现远期甲状腺机能减退。这很可能不是本药的治疗副作用,而被认为是与基础病伴发的甲状腺组织自身炎症反应造成。

  没有迹象显示,本药会影响驾驶、操纵机器或需高度集中注意力的工作的能力。

  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在妊娠期,本品应按尽可能低的剂量服用(多至10 mg/日),不加用甲状腺激素。同样,由于活性成分可经乳汁分泌,因此在哺乳期,本品也应按照尽可能低的剂量服用(多至10 mg/日)。 

  【不良反应】常出现的是各种不同程度的皮肤过敏反应(发痒、发红、皮疹)。它们常为轻度反应,并且往往在继续治疗的过程中消退。导致扩散性皮炎的严重反应只见于个别病例。

  罕见药物热。

  罕见味觉异常:常在停止服用本药后消失,但有时需数星期才能恢复正常。

  血细胞计数的改变(粒细胞缺乏):见于0.3~0.6%的病例。它们常表现为口腔粘膜和咽部炎症、发热、疖。一旦出现任何有关的症状,特别是在治疗的开始几星期,应立即停止服用本药,进行血细胞计数检查和其他适当的处理。这些症状也可能在治疗开始后数周或数月出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能自然恢复。

  个别病例有关节疼痛的报道,常在治疗后数月逐渐地发生。没有发生关节炎的迹象。

  个别病例出现黄疸,多由胆汁流出道受损或肝脏的毒性反应造成。这些症状一般在停药后消退。

  有以下情况的个案报道:淋巴结炎、急性唾液腺肿胀、血小板或其他血液成分数目减少、脉管炎或神经炎、一般感觉受损、脱发、红斑狼疮(自身免疫性疾病,其症状在停用本药后消失)及胰岛素自身免疫综合征(伴有血糖显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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