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妇女,对本药任何成分和/或鸡蛋(活麻疹疫苗和腮腺炎疫苗是通过鸡胚细胞培养而产生的)过敏者,发热性疾患患者,活动性、未治疗的结核病患者,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禁用。血恶液质、白血病、淋巴瘤或其它影响骨髓或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患者。免疫缺陷状态,包括AIDS病人、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临床多发感染的病人,细胞免疫缺陷的病人,如血内丙种球蛋白过少和异常的病人,家族中有先天性或遗传性免疫缺陷史者,只有证实了具有免疫能力后才能接种疫苗。 15个月以内的婴儿因有来自母体的剩余麻疹抗体存在,可能对疫苗中的麻疹成分不产生应答。对于难以实施免疫计划的遥远偏僻地区的人群,以及15个月以下自然麻疹感染的高危人群,早期免疫接种是必要的。在上述情况下12个月以前免疫的婴儿,应在15个月时再次免疫。年龄在12-14个月的大多数婴儿较容易产生免疫应答,为了避免这些婴儿不产生免疫应答,在他们上学后应追加一次接种。有证据表明,1岁以内的婴儿进行免疫后,当以后再次免疫时,可能不能产生持久的抗体水平,由于再次免疫时可能出现免疫应答失败,所以应对早期接种的方法进行全面权衡。对于以前没有接种过风疹疫苗的易感孕妇的婴儿应尽快接种。 本疫苗应与其它疫苗间隔1个月或以上使用,如有必要同时接种白百破和针剂脊髓灰质炎疫苗,应用不同的注射器,在不同的部位接种。 接种前应先准备好急救措施,对于过敏反应及时给予适当处理。 有个人或家族惊厥史、脑外伤史者应慎用。 感染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儿童和年轻人,但无明显的临床症状可以接受疫苗,但应仔细监测病人是否会患此疫苗预防的疾病。 输血或输血浆,注射人体免疫球蛋白者,3个月后才能接种疫苗。 本疫苗对个别人的结核菌素实验可能产生暂时性的抑制,所以要做结核菌素试验,应该先于接种或同时进行。 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 妊娠妇女接种后是否会引起胎儿受害或影响生殖能力尚不清楚,所以,妊娠妇女不应接种疫苗,而且接种了疫苗的妇女在3个月内应避免妊娠。母乳是否能分泌出麻疹或腮腺炎病毒尚不清楚,近来研究表明:喂乳妇女接种活性减毒风疹疫苗后,母乳中可分泌出这种病毒,并能传播给吃奶的婴儿,血清学证实这些婴儿已发生风疹感染,但不表现出严重的症状,临床典型的表现为温和的获得性风疹感染,所以喂乳妇女慎用本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