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错 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如:
(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多服、漏服药(包括未服药到口),按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3)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
(4)发生Ⅱ度褥疮、Ⅱ度烫伤,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5)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 ,以致拖延手术时间者。
(6)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备皮划破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7)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以致影响治疗而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损坏血液、脑脊液、胸水、腹水等重要标本或未按要求留取、及时送验,以致影响检查结果者。
(9)由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全,以致延误手术时间,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手术标本丢失或未及时送验,增加病人痛苦,影响诊断者。
(10)供应室发错器械包或包内遗漏主要器械,影响检查、治疗者;发放灭菌已过期的器械或器械清洗、灭菌不彻底,培养有细菌生长,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附区一、二、三度褥疮的标准:
一度褥疮 局部皮肤潮红,有触痛,以手压之退色,放松后恢复红色。
二度褥疮 表皮呈紫红色,变硬,压之不退色,可出现水泡或表皮松解剥脱,显露出红色浸润疮面。
三度褥疮 局部溃疡,进行性发展,面积较大,局部由浅入深,有液体渗出,坏死组织可呈黑色痂下多伴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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