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先兆流产是指妊娠20周以前,阴道少量出血或同时伴有腰酸、腹痛、下坠等现象。 中医称先兆流产为胎漏,胎动不安,进而发展,可有坠胎、小产之虞。一般在怀孕三月以后,胎儿已成形而坠者,则称“小产”,或称“半产”。现代医学称“自然流产”。如在坠胎或小产之后,下次受孕,仍如期而坠,或屡孕屡坠,达三次以上者,称“滑胎”,今称“习惯性流产”。 「病因病机」 本病的发生主要是冲任不固,不能摄血养胎所致。因冲为血海,任主胞胎,冲任之气固,则胎有所载,元有所养,其胎便可正常生长发育。反之,则发生胎漏,胎动不安等病,导致冲任不固的机理,则有气血虚弱、肾虚、血热、外伤等。 (l)气血虚弱:平素体虚,脾胃久虚,中气不足,不能化水谷为精微,上奉于心而生血;或久病,大病之后,身体虚弱,气虚不足以载胎,血虚不足以养胎元,因而导致胎动不安或胎漏等症。 (2)肾虚:先天肾气不足,或孕后无节房事,或坠胎小产数伤肾气,肾虚则冲任不固,胎失所系,因而导致胎动不安或滑胎。 (3)血热:孕后阴血下聚血海以养胎气,则阳气偏盛;或孕后得热病,热邪内盛,下扰血海,迫血妄行,损伤胎气而致胎漏,胎动不安。 (4)外伤:跌仆闪挫,或劳力过度,损伤气血、影响冲任,以致不能养胎、载胎而发生胎动不安。 [辨证分型] (1)气血虚弱:妊娠初期,胎动下坠,阴道少量流血,色淡红,质稀薄,神疲肢倦,面色光白而心悸气短,或腰酸腰胀,舌质淡,苔薄白,脉细滑,重按乏力。 (2)肾虚:妊娠期中,腰酸腹坠,或见阴道下血,头晕耳鸣,小便频数,甚至失禁,或曾屡次坠胎,舌淡苔白,脉沉弱。 (3)血热:妊娠胎漏下血,血鲜红,或胎动下坠,心烦不安,手心烦热,口干咽燥,或有潮热,小便短黄,大便秘结,舌质红,苔黄而干,脉滑数或弦滑。 (4)外伤;妊娠受伤,胎动下坠,腰酸,腹胀,甚或胎漏下血,舌正常,脉滑无力。 「食疗处方] (l)气血虚弱 ①阿胶鸡蛋羹:鸡蛋1个,阿胶9克。 先将鸡蛋去壳,搅匀,倾入沸水中,煮成蛋花汤,加阿胶(烊化),放少许食盐调味即成。也可另加黄芪30克,煎汤取计调入羹汤,效果更佳。 ②首乌黄芪乌鸡汤:乌鸡肉200克,制首乌20克,黄芪15克,红枣10个。 将黄芪、制首乌洗净,用棉布袋装封口。红枣(去核)洗净。乌鸡肉洗净去脂肪,切成小块。把全部用料一齐放入砂锅内,加清水适量,武火煮沸后,文火煮2小时,去药袋后调味即可。随量饮用。 ③北芪炖鲈鱼:鲈鱼1条(约500克),黄芪30克。 将鲜鱼1条去鳞、鳃及肠杂后洗净,与黄芪 30克同置盛器内,加水适量及少许调味,隔水炖熟服食。日一料,每日或隔日一次,三次为一疗程。 (2)肾气虚弱 ①杜仲腰花:杜仲12克,猪肾250克。 先将杜仲加适量清水煎成浓汁,加入淀粉、黄酒、酱油、食盐、白糖,搅匀待用,猪肾切成腰花,用旺火爆炒,加葱、蒜、姜、花椒,起锅前倾入杜仲药汁和少量醋,翻炒均匀,作菜肴食。若出血者可与阿胶鸡蛋羹交替食用。 ②鹿茸炖乌鸡:鹿茸10克,乌鸡250克。 将乌鸡洗净,切小块,与鹿茸一齐放入炖盅内,加开水适量,炖盅加盖,文火隔开水炖3小时,调味即可。随量饮用。 ③炖牛鼻:归身,川断,杜仲,白术各60克,牛鼻1个(约500克一1000克)。 将归身、川断、杜仲、白术碎为粗末,置入绢袋中,牛鼻洗净切块。将上药与牛鼻同放砂锅内,加水适量,文火煮烂,去药袋,调味进食。每料可分5—7天服食,为一疗程。 (3)血热 ①安胎鲤鱼汤:苎麻根30克,(鲜者60—90克)鲤鱼250克。 将苎麻根煎汤,去渣取什,入鲤鱼(去鳞、鳃及肠脏),煮熟,加油、盐、胡椒调味,食鱼饮汤。 ②黄芩蒸猪腰:猪腰2个,黄芩12克。 将猪腰切开去筋膜,洗去血水切成片,放入清水中浸泡30分钟,然后与黄芩共置瓷器内,酌加调料,隔水用旺火蒸至猪腰熟透,去黄芩后服食。日一料,分2—3次食用,5天为一疗程。 ③卷心荷叶饮:新鲜卷心荷叶l—2张。 将卷心荷叶洗净,切成小块,加水400毫升,用旺火煎至250毫升,去渣取什,纳入冰糖适量,溶化后顿服,日1一2剂,5天为一疗程。 (4)外伤 ①葱白饮:葱白60克。 将葱白洗净后,用刀背轻轻捣碎,然后放入小砂锅内,加水300毫升,煎至150毫升,去渣饮汁。日一剂,3天为一疗程。 ②砂仁散:砂仁30克。 将砂仁去壳,文火焙干后研成细末,服用时用黄酒少许或米汤送下,每服6克,日2—3次,7天为一疗程。 [按语] (1)孕妇发生先兆流产时,情绪上往往惊恐焦虑,需给予必要的解释和热情的安慰。先兆流产的孕妇要卧床休息,禁止性生活。治疗得当,其中大部分仍可继续妊娠。但若安胎无效,进而大量出血或继发感染,以及母体患有严重的全身性疾病或发现胚胎发育异常,一般不应再保胎,应及早中止妊娠。 (2)先兆流产属虚者,宜食补气血,养肝肾的食物,如枸杞子、葡萄、荔枝、龙眼肉、芝麻、花生、核桃仁,动物肝脏、肾脏、鸡蛋、鸡肉、牛乳、鱼等;不宜食生冷食物。血热者宜食清淡,能凉血的食物,如芥菜、萝卜、茄子、藕、木耳等,不宜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如干姜、葱、蒜、辣椒等。无论虚证、实证均应忌饮酒。前人记载的孕妇忌食之品亦须注意。 (摘自珈玛医生中华健康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