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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名叫哈伦·桑德斯的美国人,原在肯塔基州开设了一家“可宾餐馆”。1955年、因一条新建高速公路正好要越经餐馆所在地,餐馆只得被拆除,于是这位已65岁的老板只能暂在近邻公路边的一辆破旧卡车内栖身,并依靠每月105美元的社会保险金过日子。由于桑德斯有一手烧菜的好本领,后来他想出一个主意:到其他许多家餐馆去传授用他独特配料烧炸鸡的技艺。从此时开始,他把这种日后被人誉为“吃了不肯放手”的美味佳肴定名“肯塔基炸鸡”。 以炸鸡为主配套的快餐一经推出便风靡全国。后来桑德斯则因年事已高、乃决定以200万美元外加优厚年俸为条件将“肯塔斯炸鸡”的名称与快餐经营权全部转让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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