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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爱上了一个人。那时候,我这样错误的以为,世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她也爱我。我想我错了。 在百无聊赖的大学生涯里,恋爱可能是最好玩的一种游戏了。至少,两个人无聊总比一个人无聊好一些吧。我是这样想的,在我的恋爱还没有发生之前。可能还有很多的校园情侣,他们也是这样想的,这我无法去一一求证,但不管为什么,校园里的情侣多的让人目眩神迷,却是事实。而我则在努力的争取加入他们的行列。 我并不觉得我的行为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现在想起来,那时候没有急着给自己找个情人的,只有两类人,太聪明,太笨。我不够聪明,也不够笨。我在努力的寻找我的她,远比对学习要努力的多。不过好在大学里几乎并没有人在努力学习,所以我努力的心安理得。 关于找什么样的女生做情人的问题,我从来没有考虑过,总觉得能够振振有词的说出自己的择偶标准的人很白痴,挑女朋友又不是买白菜,那来什么标准的,看着顺眼也就可以了,或者,换句话说,我竟然像一个生活在远古时代的怪物一样,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我又错了。因为到底我也没能对谁一见钟情。喜欢她,是在见了很多面以后的事情了。当然,她有名字,在后面的故事里,她就叫洛。 洛很漂亮。这是别人告诉我的。后来,洛自己也跟我这么说过,说在中学的时候,有多少人追她,是班里的班花云云。我并没有觉得洛很漂亮,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觉得洛很难看,我只是觉得她很顺眼而已。我真的不知道洛漂不漂亮,但我知道,我喜欢她。 “很喜欢你直爽的性格,机敏的反应,爱笑的脾气,不娇揉造做的言语和对朋友的真诚和宽容的态度。这些都和我心目中的“梦中情人”的条件很相符。但唯一我无法确定的事是━究竟是你恰好符合了我的所有条件,还是根本就是因为你才使我得出以上条件的呢?” 在第一封情书里,我这样写道。时间隔的太长了,我已经忘了,究竟那时写这些话的时候,是真情还是假意,所以,可能真情和假意,本来相差也并不多。我和洛开始恋爱了,但不是因为那封蹩脚的情书吧,我记得是这样开始的,在一个没有人的教室里,我半开玩笑的对她描绘着我们的将来。嫁给我吧,我说,我们会有一幢漂亮的小茅屋,门口养了很多小鸡小鸭的,那里有很漂亮的蓝天,很温柔的空气,除了这些,就只有你和我了。现在想起来,当时一定是金庸的小说看的太多了,所以把书上的台词顺口背了出来。洛背过脸去,没有看着我,没有说话,但是,我分明的看到,她在无声的抽泣。 第一次有女孩子因为我而哭泣,我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感动,好像还有些诚惶诚恐,甚至是暗暗窃喜。或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真正的爱上了她。 恋爱的最美好的时刻,是在开始的那一段日子吧。我想我是疯了。但值得庆幸的是,她也和我一样,我们都疯了。所以我们很快乐,真的很快乐,纯粹的,毫无目的的快乐。因为从小好逸恶劳,所以,从不知道腰酸背疼是什么滋味,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一次知道这种滋味,竟是因为和洛在公园里连续坐了8个小时,从早上,到黄昏。我并不奇怪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话可说,让我感到奇怪的是,8个多小时,竟然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时间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啊。 那是初夏的一个晚上。草地上,洛坐在我身旁,穿着一条黄色的长裙,风从头上洌冽的吹过,我的目光随着她的长发一起飞扬,落日的余辉洒落在她的身上,裙子映射出一片金色的光芒,更映射出洛肤光胜雪,那一刻,洛真的漂亮极了,我想,我这一辈子里,再也见不到更漂亮的女孩子了,和那时的洛相比。天慢慢的黑了,我握着洛的手,渐渐的,她靠在我的身上,我们不再说话。那天洛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你会永远喜欢我么?我不知道,因为没有人可以承诺永远。 我的鼻子经常的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因为慢性鼻炎,我记得古龙说过,上天总是很公平,给你一些,夺去一些。他时常夺去我鼻子的呼吸功能,却很奇怪的使我的嗅觉变得特别灵敏。这似乎很矛盾,但事实是这样。 洛说我是第一个说她很香的人。我说我是第一个靠你那么近的人。洛真的很香,让我有一种想犯罪的感觉。一种罪恶感。我喜欢这种感觉。到后来,即使我离她不是很近,我也能感觉到她的味道。甚至到现在,我的房间里,还残留着一丝香味,只属于她的香味。 我无法籍借游泳来显示自己强健的肌肉,因为我并不强壮。可我喜欢游泳。我喜欢蓝天、阳光和水。上海的天,虽然很少是蓝色的,可至少游泳池里的水是蓝色的。我喜欢躺在水里,如鱼得水的感觉。可我不是鱼,没有鱼像我这样笨手笨脚的游泳。洛才是鱼,她像美人鱼一样的游着,优美而灵活。我知道她以前曾经是市游泳队的队员,可游泳队并不会教队员像美人鱼一样的游泳的吧,我想。所以,那可能是她天生的本领。 我追不上她,只能呆在池边看风景。她又游过我身边时,我抱住了她,说,我抓到了一条美人鱼,洛回过头来,搂住着我的脖子,朝我甜甜的笑着。我的胸口轻轻的擦过她的背,肌肤相亲的感觉,好滑。不,她的笑容里怎么含有一丝狡诈?美人鱼是抓不住的!洛说。在她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中,我眼睁睁的看着她又从我的手里滑了出去。那是最终结局的预兆?我不知道。那时我们天天在一起。公园、草坪、游泳池、图书馆、路边的大排档,好像都不是可以称之为浪漫的地方,但那些是我见过的最浪漫的地方,我想那是因为我一生中90%的热情和青春在那里燃烧过。那时我们在热恋中。 如果可以选择,你希望是短暂而耀眼的流星,还是暗淡却恒久的恒星?我这样问过自己,而答案是……。我想我是一个念旧的人,用过的东西,哪怕一支笔,一个杯子,也不舍得丢弃,我总觉得,世上最伤感的话,莫过于“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但我是这样的喜欢洛,我想做的是一颗燃烧着散发着耀眼光芒的恒星。 我已经很老了吗?我已经可以拥有这么多的回忆,可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躺在草地上,眯起一双老眼昏花的眼睛,神情呆滞的看着前方,想起过去的事情,可以用“那时候,我曾经……这样的句子来做文章开头。或许老的只是我的心境,那一瞬间的心境,而过了那一瞬,明天依然还会有工作,忙到让人喘不过起来,什么都不用想的工作。那些并不浪漫,却很实用的愿望,房子,汽车,或许在一间很诗情画意的餐厅里,我会对一名很美丽的女子,用我那仅剩的10%的浪漫说,嫁给我吧,我们会有一幢漂亮的别墅,门口停了一部别克之类的东西,那里有很漂亮的人造喷泉,很假惺惺的空气,除了这些,还必须附带一个我。 不管怎样,不知为什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日下午,我躺在草地上,想起了很多的事情,淡淡的,却好像再也不会忘记。只是好像而已。我想我还是把她写下来吧,那样可能更保险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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