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心绞痛的临床分型简评
中国循环杂志 1999年第5期第14卷 学习园地
作者:陈纪林
单位:陈纪林 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心血管病研究所,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冠心病研究室,北京市,100037
中图分类号:R541.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0-3614(1999)05-0277-01
在心绞痛的临床分型方面,除习惯沿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心绞痛分型外,较为流行的是采用Braunwald心绞痛分型。这两种分型各有所长,前者按心绞痛发作性质进行分型有助于理解心绞痛的发作特点和指导抗心绞痛的药物治疗,但医师初诊时常较难作出自发型心绞痛的诊断,实际上目前已将自发型心绞痛和安静型心绞痛划等号,此外,近些年来提出的一些心绞痛如梗塞后心绞痛和混合型心绞痛等,原WHO分型中未能体现,故需作些补充。Braunwald分型的优点是较为实用,医师初诊时易于作出诊断,其新的分型对不稳定性心绞痛的病情严重性作出划分,有一定的临床价值,然而在反映心绞痛的不同类型和机制以及指导抗心绞痛的药物治疗方面仍有不足。
1 以世界卫生组织分型为基本框架的现今心绞痛分型
①劳力型心绞痛:稳定劳力型心绞痛;初发劳力型心绞痛;恶化劳力型心绞痛;卧位型心绞痛(因发病机制有其独特性,可作为劳力型心绞痛的独立类型)。
②自发型心绞痛:单纯自发型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
③混合型心绞痛。
④梗塞后心绞痛(先按发作性质进行分类,然后在心绞痛类型前冠以“梗塞后”字样,这样即保持了以心绞痛发作性质分型的特点,又包括了目前不稳定性心绞痛分型中的全部亚型)。
以上除稳定性劳力型心绞痛外,均为不稳定性心绞痛范围(WHO),除去变异型心绞痛即Braunwald不稳定性心绞痛范围。
2 Braunwald心绞痛分型
①稳定性心绞痛。②不稳定性心绞痛。③变异型心绞痛。
1989年Braunwald对不稳定性心绞痛进行了新的分类(附表)
附表 Braunwald的不稳定性心绞痛分类
|
A.有心外因素
(继发性) |
B.无心外因素
(原发性) |
C.心肌梗塞
后2周内 |
Ⅰ.初发或恶化劳力型心绞痛,无休息时发作 |
ⅠA |
ⅠB |
ⅠC |
Ⅱ.1个月内的安静型心绞痛48小时内无上述发作 |
ⅡA |
ⅡB |
ⅡC |
Ⅲ.48小时内的安静型心绞痛发作 |
ⅢA |
ⅢB |
ⅢC |
注:将心绞痛不稳定化前药物治疗程度分为3类。1从未经治疗的稳定性心绞痛开始发病。2从接受药物治疗的稳定性心绞痛开始发病。3心绞痛治疗已十分充分但仍发展至不稳定性心绞痛。 举例说明:如果患者心绞痛发生在心肌梗塞后2周内,表现为48小时内反复发作安静型心绞痛,尽管经内科加强治疗症状缓解仍不满意,此时不稳定性心绞痛可标为ⅢC3。
在新的分类中Braunwald认为Ⅲ型较Ⅰ、Ⅱ型病情严重,ⅢC较ⅢA、ⅢB更高危。冠状动脉内新鲜血栓的检出率Ⅲ型高于Ⅰ、Ⅱ型,提示抗血小板和抗凝治疗在Ⅲ型患者中有更大的临床价值。
以上介绍了目前临床上常用的心绞痛分型,值得提出的是在使用Braunwald分型时,最大的问题是只笼统诊断不稳定性心绞痛而不标明亚型。这样反而不利于弄清心绞痛的发作性质和特点。所以笔者认为只有注明亚型才能利于学术交流和体现Braunwald分型的临床价值,同时还可达到与WHO分型相兼容的目的,如不稳定性心绞痛ⅠB型=初发或恶化劳力型心绞痛,ⅡB或ⅢB型=自发型或混合型心绞痛等。
作者简介:陈纪林(1948-),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7年赴意大利研修,主要从事心血管内科研究
收稿:1999-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