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脏遗精
病证名。因五脏病变所致遗精的统称,分称肝遗、心遗、脾遗、肺遗、肾遗。五脏各得其职,则精藏而治。若一脏不得其正,甚者必影响心肾藏精功能而致遗精。独因肾病遗精者治其肾,由他脏而致者,则与肾脏两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