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同性恋妥协
忽然间,似乎世界成为了同性恋者的天堂。
先是奇异的荷兰,同意了同性恋者们可以结婚的法令,于是两个长着胡子的男人开始亲吻,我想吐,但不敢,因为你得防备这会不会伤害到与自己同看电视的那个小子,因为他爱张国荣,还爱一个同样长胡子的人,如果我吐了,是否我会伤害到他?接着中国的某些什么专家开始在传媒上,告诉我,同性恋者是一种性取向的不同,不再是国人以前定义的是精神病,是可耻的了。然后又有某位写小说的哥们,站出来,说自己是同性恋者,他写的小说,被一位文学青年称为"那事写得真的太美了"。我老婆喜欢的毛宁,也被同性恋者这个词给害了。远在韩国,最近听说又要在南京复出。
而最让我感到恐惧的是,我最敬重的一位老先生,那位把我当做一个倾诉者的人,我此前一直认为他爱上的是一位异性,没想到,竟是个男的。我除了担心,就是后怕,因为我不知道还有哪位同仁,哪位朋友,会认真地告诉我,他的性取向。但我能乱猜测一通谁是吗?这也不能。
似乎,一夜间,这些人一下子走了出来,有一位朋友夸张地说,似乎到处都是同性恋,当然这中间也有些是赶时髦的。
我是个坚定的异性恋、好女色者,可是,在我的周围竟然埋伏了这么多的不同性见者,真是可怕。我曾对这种东西表示反感,甚至有些恶心。但"对于如此美"的一种取向,我敢表示反对吗?
连比我NB的小布什,也不敢得罪美国同性恋者协会,因为他们握有上百万张选票,而我更不敢了,因为那位老先生有恩于我,帮我赚了不少银子。而那位同仁,除了性见不同外,其它时候简直就是一位好人。还有那位小说家,我如此喜欢他的文章,难道我可以反对他吗?
我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与他们为敌,堵死自己的退路,再一种就是向他们投降。
为了TMD的生存,与我本身的美德,我选择了妥协。
只是希望他们也向我妥协,在越来越多这种同性情结的年代,请尊重我的喜欢女人的理由。
换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