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部流行非典型性肺炎,专家提醒提前预防
本报广州2月10日电(记者 林炜) 一种病源不明的传染性肺炎目前正在广东部分地区流行,给广大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此,专家指出,只要做好预防保护措施,没有必要恐慌。
据了解,1月15日,广东河源市疾病防疫控制中心接治了两名来自该市紫金县的患者,症状是畏寒发热、咳嗽。后经广州陆军总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大医院的专家会诊,初步诊断为非典型性肺炎(“非典型”是由于查不到肺炎球菌或其他病原体,即感染源不明)。随后,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的珠三角地区及其他一些地区也陆续发现这种病例。专家指出,该病有较强的传染性,可通过短距离飞沫、接触呼吸道分泌物或空气等途径传播,需做好防护隔离工作。
该病流行后,引起广东省及该省各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早期就组织专家组对该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昨天,有关部门开始以书面形式通知群众和当地驻军,要求做好有关预防工作。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昨天开始,该病流行地区的预防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军每天一次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并给职员发放一定数量的预防药物。群众则忙于购买白醋等空气消毒剂和各类预防药物。
据专家介绍,正常的抗生素对该病的治疗效果不明显,最好的办法是远离传染源和做好日常的预防工作,避免感染。
目前广东省正处于呼吸道感染疾病多发季节,专家提醒市民做好预防保护措施避免感染疾病。
专家给市民列出的预防措施包括:保持办公室和居所的空气畅通,定时用烧热蒸发的白醋进行消毒;适当服用一些抗病毒和预防流行性感冒类药物,如板蓝根、利巴韦林等;尽量不要到医院探视高烧不退或肺炎病人,如果一定要探视必须戴医用口罩;尽量不外出,不要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或长时间呆在密闭的空间内。
有关专家提醒说,呼吸道疾病的病情潜伏期一般在4天左右,期间人体会出现发热、头晕、口干、流汗、关节疼痛、高烧不退等症状,严重的会出现呼吸困难。一旦发现家里人出现以上的症状,应立即帮他带上口罩(以免感染其他家人),同时把患者送到医院治疗。
对于醋、口罩等商品的价格上涨,吴林波表示,因这两类商品价格已全面放开,受市场调节,物价部门无权对其价格实施干预。但如果因特殊原因(如天灾人祸)导致的商品价格飞涨,政府部门则可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干预。吴林波还透露,由于已接到多宗投诉,该局今天将组织专项检查,及时查处乘机乱涨价的违法商家。为打击无良商贩,欢迎读者向本报投诉抗病毒类药物乱涨价行径。对于读者投诉,本报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一些典型事例,本报还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予以曝光。
千龙新闻网
200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