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非典”在医院交叉感染
卫生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院高度重视非典型肺炎病人隔离治疗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通知要求各医院主要领导亲自抓隔离防护工作,指定职能部门或专人具体实施消毒、隔离、防护和效果监测,防止医院在非典型肺炎诊疗过程中的交叉感染。
卫生部已颁布《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规范(试行)》。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院认真落实规范提出的各项具体措施。
——医院在建立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室时,要与其他门诊和病区相隔离,保持通风良好,禁用中央空调,防止人流、物流交叉。
——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室、隔离病区的出入口要设置显著标识,防止人员误入。对发热病人就诊和留观病人要进行有效管理和引导。
——各医院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掌握非典型肺炎的临床特征,及时发现病人。
——坚持首诊负责制,一旦发现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应立即收治到专门的留观室进行鉴别诊断,对拟诊或临床诊断病人应转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
——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医院要设立隔离病区,病区内要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合理配置人流、物流;拟诊病人与临床诊断病人应分别收入不同的病房,拟诊病人应收入单间隔离治疗。
——住院病人均需严格隔离,不得离开病区。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不得探视;如有病人危重等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探视者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规范》要求。隔离病区的医护人员办公室与病房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保持通风良好。医务人员进入病区必须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病区出入口应有专人检查出入人员是否符合防护要求。
《规范》还对病区提出了空气消毒、地面和物品表面消毒、病人使用物品、排泄物和分泌物消毒的具体措施。
200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