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例狂犬病疫苗免疫失败的原因分析
黑龙江医药科学 1999年第3期第22卷 临床研究
作者:王厚瑛
单位:山东省市卫生防疫站 276004
关键词:狂犬病;预防注射;失败原因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病毒性传染病,死亡率近乎百分之百,目前尚无特殊治疗方法。因此,及时正确地进行狂犬疫苗免疫注射,是预防此病的有效措施之一。为进一步普及狂犬病知识,提高免疫成效,探讨预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我站门诊1988~1997年间接诊的4例狂犬病疫苗免疫失败的原因分析如下。
1 临床资料
4例狂犬病发病者,男3例,女1例,年龄11~45岁。就诊时均有发热、恐水怕光、流涎、吞咽困难、全身阵发性抽搐等狂犬病典型症状。被犬咬伤头面部、颈部,单纯使用狂犬疫苗者2例,平均患病潜伏期26d;咬伤前臂,未做完全疗程注射者1例,患病潜伏期78d;咬伤下肢,伤口未行消毒处理,3d后开始疫苗注射1例,潜伏期118d。
2 讨论
2.1 伤口部位及抗狂犬病血清的使用
伤口部位愈靠近中枢神经系统,其潜伏期愈短,发病率愈高。本组中2例头面部、颈部严重咬伤,且因皮试阴性未使用抗狂犬血清而发病。可见单纯注射狂犬疫苗并不能完全达到预防目的,而应采用与抗狂犬病血清联合应用的原则。对血清皮试阳性者,需在密切观察下行脱敏注射,并适当延长注射间隔时间,增加脱敏次数,尽量避免困难易放弃血清的使用而导致发病。
2.2 局部伤口的处理
有研究资料表明,若能对局部伤口进行及时、正确、彻底地消毒处理,可降低4.3倍狂犬病发病率。因此,一旦被犬咬伤,应立即对伤口进行挤压出血以排毒,并用20%肥皂水或0.1%新洁尔灭反复冲洗10~20min,再用大量清水冲洗数次,最后用2.5%~3%碘酒局部烧灼,最大限度地清除伤口周围残留的毒液与污物,对处理完毕的伤口应开放暴露,忌包扎或缝合;如伤势较重,应在皮试阴性后用半量抗狂犬血清做伤口周围或近心端浸润注射,以阻断伤部病毒进入中枢神经系统。
2.3 免疫程度的完整性
一般性的犬咬伤,按0、3、7、14、30d各注射1支狂犬疫苗的方法进行预防即可;而伤势较重或联合使用抗狂犬血清者,第一、二针应加倍量,即各注射2支,或于全疗程完毕后第10d、20d各加注1针,不可随便更改间隔时间或减少注射针次,以确保机体产生足够的抗体,预防狂犬病发生。
2.4 疫苗的质量
本文中4例患者咬伤时间在6~8月份,此时天气炎热,又是基层农村,疫苗保存是否合理值得怀疑;另外,疫苗的有效期,个体差异等因素,均可影响免疫效果。狂犬疫苗及抗狂犬血清应存放于2~8℃环境中忌冻结或受热,过期疫苗禁止使用。
(1998-09-02收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