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话电磁污染将有国家标准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专电(记者齐中熙)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完成了《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大家比较关心的移动电话电磁波辐射限值在其中作了相关规定。
据悉,为保护人体健康,促进广播、通信事业的发展,在已有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的基础上,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国家标准制定联合工作组,目前已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频率范围为0HZ至300HZ的电磁辐射的人体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根据不同人群的活动特征和不同频率的电磁波生物效应,标准对电磁波作业人员和公众暴露限值规定了不同的要求,其中大家比较关心的移动电话电磁波辐射限值在局部暴露要求中作了规定。
目前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网站(www.csbts.cn.net)和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的网站(www.cemc.org.cn)上发布。(完)
新华网
200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