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患脑癌 索赔厂商八个亿
巴尔的摩美联电: 美国马里兰州一名男子本周二向法庭提出诉讼,要求手机制造商和通讯公司赔偿他8亿美元损失费,他因为多年来使用手机造成他患上了脑癌。
原告诺曼医生今年41岁,他要起诉摩托罗拉公司和维利森通讯公司,目前他已将诉讼案提交巴尔的摩市巡回法庭。
虽然美国联邦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已经说,还没有证据显示手机发出的辐射波会伤害人体健康;不过他们又说,至今尚不能确定使用手机是绝对安全的。
诺曼的律师修德说,他的当事人是一位神经病学家,在1992年至1998年期间,他每天都要使用几次手机,结果1998年3月医生在诺曼的右耳后发现恶性肿瘤。
修德说:“由于的工作性质,他必须时时与病人保持联络。”为此他代当事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包括1亿美元的赔偿费和7亿美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在过去几年里,对手机会引起癌症或其他疾病的关注日益增加。今年6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宣布,将与电话机公司合作,投资100万美元,进行有关手机安全的研究。
一个从事无线产品贸易的机构上个月推出新政策,要求手机制造商告知,他们的产品所产生的辐射量是多少。
据知全美国目前有大约9000万人使用手机,其中的大部分人是在过去5年中开始使用的。
摩托罗拉公司设在伊利诺伊州分公司的发言人说,公司方面还没有收到诉讼状,故不能对此事置评。不过他指出,过去曾有几例类似的诉讼,不过都由被告撤回或被法庭驳回了。
200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