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疗中心型肺癌临床观察
肿瘤防治杂志 2000年第6期第17卷 技术革新与经验交流
作者:崔光玉 李囡 张德荣 刘东升
单位:崔光玉 李囡 张德荣 刘东升(沂源县256100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医院放疗科)
关键词:肺肿瘤,中心型;介入治疗;放射疗法;药物疗法
中图分类号:R73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4571(2000)06-0661-01
我院1997年3月以来对21例中心型肺癌进行放疗配合介入治疗,取得了满意效果,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21例病人,男17例,女4例,年龄38~78岁,平均年龄54.6岁。左侧肺癌15例,右侧6例,所有病人均经CT诊断后,做支气管镜检查,经病理或细胞学检查确诊。鳞癌12例,腺癌8例,腺鳞癌1例(小细胞未分化癌未列在本观察组中)。按TNM临床分期,Ⅱ期2例,ⅢA期11例,ⅢB期5例,Ⅳ期3例。
1.2 治疗方法
先介入治疗一次,方法为经皮股动脉穿刺进导管,经腹主动脉达胸主动脉,置管于供应瘤体的支气管动脉(左或右),先注入造影剂确定后,再注入化疗药物。鳞状细胞癌用ADM 10 mg/m2,DDP 80~100 mg/m2。腺癌用DDP 80~100 mg/m2,MMC 14 mg/m2,5-FU 1.0/m2。介入治疗后1~2周行放疗。给予根治性放疗,DT 60~70 Gy/6~7周。对骨转移、脑转移、淋巴结转移者同时或分别进行放疗,然后根据病情,特别是分化差的病人再给予2~4周期的全身化疗。化疗采用CE方案或EP方案加ADM,具体用法为:CBP 300 mg/m2静脉滴注,第1天;Vp-16 0.1静脉点滴,第1~5天;3~4周重复,一般用3~4个周期。DDP 40 mg静滴,第1~3天;VP-16. 0.1静滴,第1~5天;ADM 50 mg静注,第1天,3~4周重复。一般用3~4个周期。放疗后做CT,化疗后再做CT观察疗效,然后进行随访。
1.3 结果
介入和放、化疗后21例病人原发灶CR 38%(8/21),PR 57%(12/21),NR 4.76%(1/21)。11例淋巴结转移灶7例CR 63.6%(7/11),PR 36.3%(4/11)。脑转移2例,CR 50%(1/2),PR 50% (1/2),骨转移1例,CR 100% (1/1)。所有病人都进行随访。至1999年3月,随访最长时间者2年,最短者3个月,死亡6例,中位生存期7个月。死于骨转移2例,原发灶复发2例,肝转移2例。其中脑转移2例,至1999年3月病情仍稳定,余15例病人治疗最短者8个月,最长者2年,经复查未发现复发和远处转移,仍在随访中。
2 讨论
中心型肺癌位于肺门附近,选择手术只能做全肺切除术,特别是右侧肺癌患者肺功能更难承受,而且由于病程多较晚,局部外侵,纵隔淋巴结转移等原因手术效果不尽理想,而一部分病人年龄大,肺功能差或其他原因不能手术。我们采用了介入、放疗、化疗的顺序对中心型肺癌进行除手术以外的综合治疗,收到了满意的效果。病人所受痛苦小,费用较低,更容易被病人接受。我们认为疗效明显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介入治疗是将导管选择性插入靶器管的动脉内注射药物,因此,到达局部的药物浓度为100%,通过靶器官代谢消耗一部分药物,其余部分经过靶器官静脉回流进入体循环,这时相当于药物从静脉注入,药物以一定的百分比进入病变器官,由于药物进入器官时不断分解排泄,随着不断循环,药物浓度逐渐减低,直到全部清除。以上过程表明,经动脉选择性插管给药与静脉给药的不同点在于,前者药物与病变器官有一次百分之百的作用过程,而静脉给药时没有此过程[1]。二是介入治疗后大部分病人肿瘤缩小,使照射野变小,而且某些化疗药物有可能起放射增敏作用。三是放疗对肿瘤的局部控制效果可靠。四是随后的静脉化疗可彻底消灭癌细胞,降低了转移发生率。五是病人未经受手术打击,有较强的免疫力,更有利于消灭癌细胞。但以上观察时间短,有待于进一步随访观察。
参考文献:
[1] 孙燕,周际昌.临床肿瘤内科手册[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419-423.
收稿日期:2000-04-21 修回日期:200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