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例小细胞肺癌远地转移放射治疗的价值
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 1999年第1期第8卷 论著摘要
作者:吴湘玮 金性江
单位:410006 长沙,湖南省肿瘤医院
远地转移是小细胞肺癌死亡的重要原因。作者通过对我院资料的分析,以探讨小细胞肺癌远地转移放射治疗的价值。
1 材料与方法:
1991年1月至1996年2月我院对120例远地转移的小细胞肺癌进行了放射治疗,其中110例曾接受胸部放射治疗及化疗,10例未经放射治疗及化疗。全部病例均有细胞或病理证实,远地转移均有CT或MRI证实。全组男性102例,女性18例,中位年龄50岁(24~75岁)。单纯脑转移69例;肝转移24例;肝脑同期转移15例;肾上腺及肾转移4例;胰及腹腔淋巴结转移5例;椎管及椎旁转移3例。采用60Co或8 MV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脑转移患者先行全脑照射,常规分割照射至头颅中间平面剂量达DT24~36 Gy,缩野追量10~20 Gy。对多发性脑转移者,只全脑照射DT40~45 Gy,4~5周,不再缩野追量。肝转移病例采用肝局部扩大野照射,野包括病灶周边1~3 cm。根据影像学在模拟机下校正定位,病灶剂量达DT30 Gy时缩野追量10~15 Gy左右。对其他远地转移病例,均采用局部野常规分割放射治疗,剂量DT40~50 Gy,4~5周。放射治疗过程中部分病人配合降颅压、升血象药物及对症支持治疗。
2 结果:
放射治疗过程中病人反应良好,全部病人完成姑息放射治疗,绝大多数病人放射治疗后症状缓解或病情稳定。放射治疗后1个月根据CT或MRI复查评定放射治疗近期客观疗效:病灶完全缓解占40%(49/120),部分缓解占44%(53/120),无改变占15%(8/120),总有效率85%。随访至1998年2月,失访3例按死亡计算,随访率97%。随访期内死亡119例,其中放射治疗后3个月内死亡8例;3~6个月死亡40例;6~12个月死亡36例;12~24个月死亡27例;24~36个月死亡6例;36~48个月死亡2例。生存1例。全组中位生存期7个月,而单纯脑转移组中位生存期为10个月。生存期从姑息放射治疗开始之日计算(见表1)。全组1,2,3年生存率分别为28.3%,7.5%和2.5%。脑转移组有3例生存3年以上。死亡原因中,死于肺癌原发灶恶化及全身广泛转移75例;转移灶未控或复发27例;非癌原因11例;死因不明3例;另3例失访未记。
表1 远地转移放射治疗后生存情况
转移器官 |
中位生存期(个月) |
生存率(%) |
1年 |
2年 |
3年 |
脑 |
10 |
42.0 |
11.6 |
4.3 |
肝 |
5 |
8.3 |
0.0 |
0.0 |
肝、脑 |
6 |
13.3 |
0.0 |
0.0 |
其它器官 |
6 |
8.3 |
7.1 |
0.0 |
3 讨论:
小细胞肺癌一旦出现远地转移(肝、脑、肾上腺等),自然生存期不超过1~3个月,全身化疗疗效也差。从本组结果看,姑息性放射治疗的总有效率达85%,中位缓解期达7个月。绝大多数病人放射治疗后获得局部病灶缩小或消退,症状缓解,痛苦减轻,并提高了生存期;病人在放射治疗过程中无明显副作用,因此我们认为放射治疗是目前治疗小细胞肺癌远地转移的一种有效方法。
(收稿:1998-03-31 修回:1998-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