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动力学疗法试治放疗后复发性鼻咽癌
中国激光医学杂志 2000年第3期第9卷 第五届全国激光医学联合学术交流大会会议论文摘要
作者:陆明芳
单位:浙江省中医院耳鼻喉科(杭州市,310006)
【征文号:20173】
目的:探讨治疗放疗后复发性鼻咽癌的方法。
资料和方法:患者男性4例,女性4例;年龄42~70岁,病理分型未分化癌2例、鳞癌6例,均 为鼻咽癌2疗程放疗后复发。按UICC TNM标准早期(T1-2)4例,晚期(T3-4)4例 。皮试阴性者按每公斤体重5 mg HpD加5%葡萄糖盐水250 ml静脉滴注 ,给药后2 h行激光照射,行脉冲激光光敏治癌。诊断光(绿光)波长为510 nm,功率密度为1 00 J/cm2;治疗光波长为630 nm,平均输出功率密度400 J/cm2。本组中T1-2病 例照射2次,T3-4病例照射3次。先用510 nm的诊断光照射局部病灶,通过滤色镜观察 荧光的有无和强弱,再用630 nm的治疗光(脉冲红光)照射有荧光的局部。均用柱状弥散光纤 经鼻咽镜照射60~75 min。
结果:远期随访:T1-2组4例中,1例存活6年9个月,1例存活5年9个月,1例存活3年1 0个月,1例1年死亡;T3-4组4例中,2例于治疗后半年左右死亡,2例治疗后1年死亡 。
结论:光动力学疗法可作鼻咽癌放疗失败者的补救治疗或综合治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