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移植的肾不见了
中新社广西网11月16日消息:10年前柳州市民卢先生在广西医科大一附院进行右肾自体移植,术后感觉病情并未减轻。去年11月,卢先生到医院做CT检查,却发现右边移植的肾不见了。卢先生觉得自己太冤,于今日走上法庭,向广西医科大一附院索赔50万元,讨回自己的“右肾”。
卢先生在起诉状上陈述,1989年4月,20岁的他由于长期高血压到广西医科大一附院求医。当时医院泌尿外科对其诊断为“右肾动脉狭窄并肾性高血压”,进行了右肾自体移植术。但10年间,他的高血压一直没有缓和,还得四处求医。
10年后的1999年11月,卢先生又因高血压到柳州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住院。经过CT等医疗仪器检查,发现原右边移植的肾不见了!1个月后,卢先生筹钱住进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心血管内科。这次医生对他的病情确诊为先天性胸主动脉狭窄所引起的高血压。今年1月4日,医院为卢先生做了胸主动脉人造血管旁路移植术,手术成功后卢感到身体有了明显好转。
两次治疗不同的诊断和不同的疗效引起了卢先生的怀疑。经过多方请教,卢先生认为10年前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对他自体肾移植属误诊误医,造成其右肾功能丧失,使自己年轻的生命受到伤害。广西区检察院对其右肾缺如,鉴定为六级伤残。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医务部则答复说,由于目前仍找不到卢1989年住院的病历,故对卢的确切病因无法答复。但1989年4月为卢施行的自体肾移植手术是有效的,术前右肾动脉狭窄的诊断是明确的。并认为卢的右肾缺如,是萎缩了,可能是肾血管吻合口狭窄、闭塞后所致。但因资料不全,目前难以确定真正原因。
卢先生对医院的解释极不满意,认为右肾自体移植后导致右肾功能丧失,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生活质量大大降低。由于医院拿不出原始病历作医疗事故鉴定,卢先生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西医科大一附院赔偿其残疾补助费9万多元,日后肾移植费用30万元,经济损失费4000元,精神损失费10万元。
200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