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人状告海尔药业:义诊吃错药算不算医疗事故
文/李建秋李源国
近日,一个病人把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起诉该公司以咨询看病为名推销其产品,误导和误诊消费者,索赔额共计10万元。北京西城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隋女士起诉称,“海尔”为销售其产品,招聘医生在北京一些药店和商场门口以咨询看病为由推销其产品。隋女士说,当时医生只靠摸脉进行诊断后,就指导她服用了“海尔”的一种保健药品,进行长达两个月的诊疗。“服药后,我的身体出现各种症状,病情反复恶化,体重急剧减轻,最后被送进医院。”隋女士认为,病情加重的原因是“海尔”的“专家”错误诊断和错误用药,她的依据是:在服药之前,其从未因身体不适而影响正常工作和学习。
现在,越来越多的药店热衷于请医生坐堂,越来越多的药业公司热衷于请医生借义诊名义推销产品,因此本案的诉讼将会对规范药品销售市场起到积极作用。医院里的医生看错了病,病人可以要求医疗事故鉴定并索要赔偿,但是这种用药指导该如何进行责任认定呢?所以,本案的判决存在一定难度,在事实认定和责任划分上比一般医疗官司要复杂。
伽玛医生
北京晨报
200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