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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一家“赖”在医院要索赔55万

产妇一家“赖”在医院要索赔55万

  一对生活在底层社会的夫妇,中年即将得子,医生做B超后说孩子没有肛门,给胎儿注射药水准备打掉,却生出一个肛门好好的男婴。

  ■如何为这不幸的孩子要个说法?在目前令难堪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下,产妇一家与医院陷入了难堪的僵局。

  在上海市红十字妇产科医院,医生们毫不隐饰他们对产妇徐芬萍和她丈夫王戌官的厌恶。自今年1月16日医院开出出院通知以来,这对夫妇及其新生的儿子“赖”在医院已有90多天。

  他们强占了一间产妇病房,丈夫朝出晚归,除了上班就是四处申诉。这对执拗的夫妇相信,只有这样医院才会屈服,才会给他们的孩子充分的赔偿。

  B超查出“无肛儿”

  产妇徐芬萍今年37岁,浙江安吉县,与前夫离异后在上海做裁缝生意,两年前与42岁的上海环卫职工王戌官结婚。王双眼高度近视,属残疾。

  2000年12月20日,怀孕7个月的徐芬萍到上海市红十字妇产科医院求诊。门诊医生要求她做彩色B超检查。徐芬萍说:医生对照照片说这个孩子是畸形儿,小肠梗阻,先天无肛门。

  “医生说,小孩一出生就要去儿科医院做接肠手术,同时要做一只造肛门。那要好几万元钱,我们承担不起。”

  反复商量多日后,他们接受了医生的建议,12月28日在这家医院接受穿刺引产手术。

  手术前,王戌官在一份“手术风险协议书”上签了字。这份协议只有一份,现掌握在医院手里。据他回忆,协议内容中其承担的风险如下:1.高龄大孕期妇女引产可能会引起终生不能生孕;2.因穿刺药物引起羊水感染,可能造成产妇终生瘫痪;3.如输血造成体感染肝炎病菌,医院不负责任;4.手术穿刺48小时引产不成功,再重新做穿刺手术。

  不管怎样,手术预期的作用都是将把胎儿“做掉”。

  得高分的婴儿

  12月28日上午,医生在B超显示下给徐芬萍做了穿刺手术,他们分别在徐的胎儿身上和羊水里注射了40毫克和60毫克的“雷凡诺”药水。

  徐芬萍死去活来熬了两个小时后,接换班医生的声音将她惊醒:“早产两个月,还那么好……”

  这是个体重2740克的男婴,还活着,而且没有畸形,没有肠阻塞,大小便通畅。阿氏评分为9分。

  王戌官夫妇心如刀割。

  王说,那时医院还说不能排除“肠阻塞”,为防婴儿“意外”,他请来了单位领导,终于求得了个“母婴同室”。这时已是1月10日。

  孩子肚脐处有一针眼。根据院方后来对记者的说法,正常情况下,药物应注射在胎儿胸腔,这样才能致胎儿死亡。

  紧接着,孩子连续3月高烧,院方给他注射了先锋霉素。

  1月16日,院方通知产妇婴儿出院,说已经过专家检查,婴儿正常,可以出院。

  如此反复,王戌官夫妇已对院方失去信任感。

  救济之途

  王氏夫妇没有将医院的“逐客令”当回事。

  在与医院寻求“私了”的同时,他们也试图通过行政途径向医院施压,促使问题的解决。

  但信访、申诉的结果令他们绝望。一位接待员说:你们本来是不要这个孩子的。现在医院给了你们一个好孩子,你们应该感谢医院才对。

  他们想到起诉。但接触到的数位律师都感到为难。一位律师说,现行医疗事故鉴定本身即对患者不公平,患者受到伤害,得到一份恰如其分的鉴定很困难;同时,诉讼时间长,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加上去,患者诉讼耗费与诉讼得到的赔偿不成比例……总之,王戌官得到的印象是:纵然他胜诉,他也得不到他认为理应得到的赔偿。

  王说,他因此也没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他们都是一家子的”。

  今年1月中旬,医院曾提出“补偿”2000元,要求王一家搬出医院病房,但遭到拒绝。为此,2月5日,院长曾找了某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有对我说,再不走就关你15天。”王戌官说。

  在双方纠缠过程中,该院仅有一位大夫给他们写了一份书证,其中写道:“ ……12月28日上午做雷凡诺引产术,12月29日1时25分顺产一男婴,APGAR(阿氏)评分9分,婴重2740克,娩出后新生儿检查未发现异常 ……”但对事情的责任,这位大夫仅认为“处理欠妥”。

  1月16日后,婴儿又多次抽筋,吐白沫,眼翻白,呼吸急促。但产房医生拒绝诊治,理由是已让他们出院了。

  记者在病房见到这个已满百日的婴儿。他的脖子迄今不能直起;用手在他面前扇动,他不会眨眼;生殖器竟有成的拳头那么大。

  王戌官说,他觉得这孩子很怪,“到现在也不会笑”,“对声音没有反应” ,“吃奶量只有40天大的孩子的1/3”。

  他们不敢抱着孩子到别的医院检查,惟恐医院锁上病房,就没了讨价还价的条件。该院曾经要求他们去上海儿科医院检查,也被王拒绝——“他们事先可以打招呼的”。

  医院的辩解

  记者在上海市红十字产科医院采访时,该院医务科副主任陈仲娟拒绝出示有关病历。她说:“我们做B超发现异样时,并没有建议她(徐芬萍)引产,只是说可能存在肠梗阻、无肛问题……”“我们是在产妇和家属强烈要求下才做的引产手术。”

  医院承认,早产对婴儿发育有影响,但不承认注射的药物对孩子的健康不利。“雷凡诺只是消毒水。我们看到一份医学报告,有个引产下来的儿童,七八岁了,发育很正常”。

  陈仲娟说:“我们一再要求他们按正常程序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他们就是不干。快100天了,他们强占病房,医院的损失就近3万元。”

  医院曾与王家协商一次性解决的方案,医院说给1万元,而王家的要求却是55万元,双方难以谈拢。

  出于对行政、司法两大途径的不信任,王戌官便只有通过最原始的方式——“赖”在医院——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医院说,你要我们赔55万元得有依据,有依据100万元也赔。

  自医院通知出院至今,还没有检查过孩子的身体状况。孩子需要打针吃药时,就像门诊病一样掏钱挂号就诊。

  王戌官说,问题不解决,他准备在医院常住下去。

南方报

200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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