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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魂断手术台 揭开医院“倒卖病人”黑幕

花季少女魂断手术台 揭开医院“倒卖病”黑幕

  江苏南京一位如花似玉的妙龄少女,仅为一个小小的鼻科手术,就被夺去了性命。一些黑心的名医院专家“倒卖病”收黑钱的内幕由此牵出,中国现行卫生体制的一些弊端也因此显露。

  花季少女魂断手术台

  这位离奇死亡的少女名叫韩玲,今年22岁。11月26日她突然流鼻血,在男友吴雪峰的陪同下,去江苏省民医院就诊,还特意挂了个专家门诊。接诊的主治医生叫曹真,诊断为鼻息需动手术。

  曹医生称民医院没有床位,推荐他们到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由其本去那里亲自施行手术,还当场写了一张条子,要他们去找那家医院五官科的张某和胡某。几天后张某通知吴雪峰的父亲,交付1500元手术费,同时另给曹真400元会诊费,并声称不开发票。

  12月6日上午9时,韩玲由吴雪峰及其父亲送入医院,12时左右医院发出病危通知,接着宣称抢救无效死亡。当家闻讯赶来,所有相关的医生已全部消失,仅发现病历上的抢救记录是在匆忙中写就的,连名字都没有签。

  好好的一个,怎么在突然之间就没有了呢?在他们的再三追问下,医院方面答复说,是因为手术之前实施局部麻醉时,韩玲对麻醉药利多卡因产生了严重的过敏反应而死亡,这在医学上属于麻醉意外。

  据院方介绍,韩玲发生意外情况时,手术尚未开始,主刀医生曹真和一位助手还在做准备工作。

  韩玲的突然死亡,对其家打击甚大。这位出生南京郊区的农家少女从小听话好学,6年前考上职业中专,为筹集学费家到处借贷举债。毕业后没有固定工作,深知父母不易的她便四处打工挣钱给家里。当得知鼻息只是一种普通的病,手术切除仅需十来分种,县、区医院就能独立完成,毋须“专家会诊”,韩玲家与男友更是悲痛不已。

  追究死因牵动黑幕

  在经历悲伤的同时,韩玲家开始向医院追究死因及责任。因韩玲是在江苏省民医院挂号初诊,并由该院医生曹真转至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家遂找到江苏省民医院。

  院方有关员在答复中,虽表示愿意配合解决善后事宜,但又声明,曹真所为是个行为,因为正常渠道的“院外会诊”,要有请求会诊单并经医政处批准,会诊诊费由医院统一收取,而这些曹真都没有履行,并且医院早已三令五申,不准医生擅自给病转院,即使有特殊原因,也只能在病家属的要求下给予推荐。

  至于韩玲之死,是因麻醉剂中加入利多卡因而高度过敏所致,像她还没动刀就不行了,这样的概率只有几十万分之一,韩玲就是其中的不幸者。

  韩玲家认为医院在推卸责任,双方的交涉由此破裂而中断。随后,韩玲的遗体被送至南京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检验,在等待结果的同时,其家向媒体投诉,此事得以公开,立即在社会引起反响。

  在对韩玲死因的探究及反应中,议论最为集中与激烈的在于所谓“转院”及“会诊费”。韩玲的男友吴雪峰于悲伤之中愤而质问:为什么去民医院挂号求诊而要把拉到结合医院做手术?为什么“倒卖病”拿黑钱还要加个好听的名字“会诊费”?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方面则称,因为当时韩玲是持曹真开的条子点名要曹给她做手术,曹是该院的外聘医生,医院肯定要收取会诊费,钱数一般在200至500元左右。至于不开发票,是因为会诊费一般都直接交给医生,由医生交给自己就职的医院,医生再从中拿提成,中西医结合医院并不收这笔钱,所以“不好开发票”。

  而曹所在的江苏省民医院则表示,根本不知道曹真让韩玲转院治疗的事情,更谈不上要收什么“会诊费”。市民在对韩玲因信任“专家”医生而被“卖”掉性命表示痛惜的同时,尖锐抨击掌握之生死的医生,因图一己私利来“卖”病实在太昧良心。

  悲剧能否换来警醒

  尽管韩玲的死因确认及有关责任查究还有待法医鉴定的结果,但由此暴露的为所谓“会诊费”而“倒卖”病的问题,又一次引起们对医疗行业状况及其管理的关注。

  据业内士介绍,医生“倒卖”病的事情早已有之,前几年就曾发生过多起由此而引发的医疗纠纷,但还只限于从大医院“倒”至小医院,这与一些“名医”介入其间有关。

  目前医院反聘外院退休或在任兼职专家很普遍,不仅小医院趋之若鹜,大医院也争相效法,因为专家一般资历深、名望高,聘用医院可以藉此打招牌吸引病,而受聘个则可从中增加收入。

  出于关系和利益需要,聘用医院一般都会竭力满足专家的种种回扣要求。就像演艺圈“走穴”挣“出场费”一样,反聘外院专家不仅有受聘酬劳,还可从介绍病中提成,因而在坐堂会诊中,将小病说成大病,将病情说得严重,以大医院病房紧张、让实习医生做手术作为幌子,将病“倒”至自己“熟悉”的医院,以此收取价格不菲的回扣。像这样吃完医院吃病、接诊赚钱两不误就成了一些医务员的“生财之道”。

  来自病的反映证实,医生“倒卖”病确实普遍,而且医院之间达成“默契”。韩玲之死事件公开披露后,不少有类似被“倒卖”经历者纷纷痛斥这种不法行为。尤其令义愤的是,这些医院几乎都有“遵守医德”、“不许收受红包”的承诺、规定。

  事实证明,“倒卖”病现象所以愈演愈烈,与现行卫生体制存在缺陷有关。病到医院挂号就诊,就意味着双方建立了合同关系,从法律上应是平等的,而在事实上病却被随便“倒卖”,说明实际还是居于任主宰的弱势地位。

  这种侵犯病选择权的违法之举,目前在卫生系统并无必要而有力的约束,只作为职业道德由医疗机构自己制定处罚办法。至于助长“倒卖”病歪风的反聘外院专家问题,现在亦无任何管理措施,完全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花季少女韩玲因被“倒卖”而惨死于手术台的悲剧,能否唤起对这种弊端的正视乃至翦除呢?(朱安平)

中国妇女报

200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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