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电子商务呼之欲出
在工业经济时代,一个伟大的产品可以产生一个伟大的企业,而在信息经济时代,产品是提供服务的平台,一个创新的服务将可以产生一个伟大的企业,个性化服务、动态式服务、信息公用设施以及没有时间、空间限制,很多好的设想可以演绎为有效率的商务模式和一个好的商务服务的传奇。从今年5月1日起,海南省所有县及县以上非赢利性医疗机构、康复疗养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采购药品(包括第一次进入医疗机构的新药),除毒、麻、精神药品及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其它药品和中药饮片以外,全部实行网上交易,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实现“阳光作业”。据悉,全省范围内统一实行网上药品交易,这在全国尚属首次。药价虚高是个老话题,也是个老难题。自1997年以来,国家先后11次降低药品价格,降价药品近600个品种,降价总金额近200亿元,然而,老百姓还是感到“看病贵”、“买药贵”;自2000年开始的被誉为“阳光采购”的医药招标,又因效果不佳漏洞颇多而频频遭到业内外人士的质疑和诟病。种种努力都不尽如人意,良方何在?
眼下,人们把期望的目光投向了医药电子商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电子商务是指药品生产者、经营者或使用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以电子数据信息交换的方式进行并完成各种商务活动和相关的服务活动。”人们似乎有理由对医药电子商务寄予厚望。与传统商业流通渠道相比,医药电子商务实现了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三流合一,是低费用高效率的商业通道。以网上招投标为例:整个过程表现为“人机对话”,供需双方不见面,招标、投标信息、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均在网上公布,并从专家组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按照“首先是质量,其次是价格的原则进行评标议价。这样,交易过程在完全透明和有效监控下进行,不仅省却了大量事务性的工作,提高了效率,而且最大限度地避免购销双方私下交易带来的不正之风,消除不良购销成本,最终把药价里虚高的水分挤出来,让利于消费者。
从理论上看,医药电子商务似乎有“药到病除”之功效。然而,常识告诉我们,理论与实践往往是有差距的。这个差距有多大?据悉,从今年6、7月份起,海南省的医用材料、医用设备也都将实现电子商务化。这个“幕后”平台的提供者是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我国第一家取得合法资格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面对如此“大手笔”,该公司总经理景先生应该颇为自得,然而,记者却从景先生的话语里听出了些许沉重。景先生首先给人们寄予厚望的网上药品招标泼了一盆冷水:“我感觉大家现在有点务虚,把药品的集中招标、集中采购和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电子商务化给混淆了。药品交易全程电子商务包括了交易的结算、配送等环节,而我们目前的药品集中招标仅限于价格谈判,只处于成交的一个阶段。”“王部长去年在海南的工作会议上也讲过了,医药招标不仅是为了降低价格,为了纠风,而是为了建立一个新的、规范的药品流通格局和药品流通方式。所以,我觉得现在的药品招标仅仅是一个过程,它对于降低药品价格、实现药品报价的公开化确实能起到一定作用,但要靠药品招标解决目前药品流通环节的种种弊端是远远不够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或许景先生的目光看得更远,他的忧虑才接踵而至:“我们现在开展的招标,有的是公开招标,有的是邀请招标,各地区的药品招标,基本上是本地区的经营企业来投标,而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的数量相对很少,外地区(外省)来参加投标的企业也很少,从而就没有形成一个更广泛的市场。中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了,我们希望外国的企业也来投标,这些目标还远远没有实现。”
目前颇受推崇的网上药品招标活动,按照国家现有的提法,即经过投标、评标,确定哪些企业中标,然后买方和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就是到中标合同签订截止,这个交易过程就结束了。也就是说,谈价格(在网上)是公开的,实际采购(在网下)仍然是不公开的,这就带来“不中标是等死,中了标是找死”的问题。你中标了,价格低,回扣也低,医院就不进你的药了,你拿医院有什么办法?据悉,现在有些企业的招标工作完全是被动的,是为了完成上面的任务,而不是自愿行为。一句话,我们目前的网上药品招标只处在药品电子商务的成熟“初级阶段”,仅仅在信息流的电子商务化方面做了部分工作,与资金流、物流的电子商务化尚未统一起来。景先生给笔者算了一笔账:“假如实现全过程电子商务化之后,我们电子平台提供商(以海南卫虹为例)的成本占药品价格最高不会超过1.5%,物流环节的成本按国际惯例占药品价格的5%~7%,两个加起来的成本也就8%左右,而目前医药流通环节的成本占药品价格的30%~40%,这一下子就可以降低30%的成本。按我国现在一年药品交易额1500亿元计算,一年就可以让老百姓在药品上少掏500亿元。这还是医药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情况,如果是医药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中间环节再减少,药品的价格就会更低。”也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医药电子商务是以电子平台提供商为桥梁,建立医药生产企业——物流——医院(药房、药库)直接联系的模式,实现信息、物品、资金的完全统一。从而,医院要买什么药,从哪个厂家买的,按什么价格买的,买了多少,均一目了然。这样,由多渠道,多环节,“人人接触”,决策分散化,转变为单一渠道,单一环节,“人机对话”,决策集中化,既可以反腐纠风,杜绝回扣,降低药品的人为成本,可以缩减中间环节,降低药品的流通成本,可以使药品的购进便捷、快捷,可以降低药品的库存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还可以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有益的数据。
既然医药电子商务“好处多多”,为何它发展的脚步不能走得更快一点呢?在景先生看来,国家对整个药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化还重视不够。医药电子商务是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改革总是要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我国目前的医药市场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买方市场,而医院的采购行为占到了整个药品采购行为的85%以上,医院的采购方式极大地影响着医药市场的运转。而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医院是非赢利性医院,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假如医药电子商务使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不复存在,国家财政补贴的压力就大大增加了。此外,医药是个特殊行业,隶属的管理部门太广,大家要步调一致也不容易。其次,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价格、药品流通体制等等改革工作刚刚启动,这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相应的政策法规尚不配套,即使出台了相关法规,政府在监督检查的力度上还不够。比如,《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暂行)》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早已出台,但各地的“土政策”照行不误,违规现象仍很严重。
一直以来,医药市场就有品种众多、品牌复杂、信息大的特点,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流通领域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而从药品购销过程来看,与物流、资金流相比,信息流是更为关键的一环,因为要实现医药体制改革所要求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其交易过程的参与者就必须掌握完善的信息并具备信息处理能力。所以,我们现阶段药品交易信息流的部分电子商务化,对医药电子商务来说是迈出了一小步,对建立新的药品流通格局、新的药品流通方式来说却是迈出了一大步。
虽然“摸着石头过河”,但谈及医药电子商务的未来,景先生充满信心:“目前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有难度,但它毕竟代表了今后发展的方向,对老百姓,对国家科技水平的提高,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都绝对有好处。”在他看来,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的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独立的整体考虑的综合治理机构,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新华网 记者:杜鹃
2003.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