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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采取措施防止越南日本高致病性禽流感入境

我国采取措施防止越南日本高致病性禽流感入境

  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杜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部日前联合发出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日本输入禽鸟及其产品;已从越南、日本运抵我国口岸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越南、日本两国近日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防止这两个国家的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部发出的公告还要求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越南、日本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越南、日本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公告要求,凡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越南、日本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在就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完)

来源:新华网

200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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