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血传播艾滋病不容忽视
2001年8月10日 中国中医药报
我国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本报讯 (记者周颖)在卫生部日前召开的艾滋病防治座谈会上,卫生部疾病控制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国控制经血传播疾病的一些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这位负责人说,据1999年统计,我国年临床用血量为1300吨左右,并且每年以7%的速度递增。全国现有400余个各级规模不等的血站,从事采供血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近10万人。她说,输血是临床医学中一项重要的治疗措施。在一定的条件下,输血可能引起副反应和并发症,其中,突出的问题是存在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病毒(HIV)和其他病毒的危险。为此,我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安全输血工作,近年来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血液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艾滋病感染检测管理规范》等,建立了无偿献血制度、血站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制度、血液质量检测制度、临床用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使我国输血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献血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血液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目前,我国对献血员进行7项检测,传染病检测项目5项,即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乙肝表面抗原、抗—HCV、抗—HIV、梅毒,并要求复检。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经血液传播疾病,保障人民群众临床用血安全,在采供血机构网络建设方面,2001年中央财政投资9.5亿元,用于中西部地区血站建设。此次投资涉及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50余个采供血机构,重点地区于2002年底完成,其他地区到2005年全部完成。对不具备建立血站的地区,临床用血使用快速诊断试剂进行检测,保证所有临床用血都能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