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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江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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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1891—1965),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早在青年时代,他就崇拜西方文化,信奉实用主义,抨击孔孟之道,倡导科学、民主和自由。但是与此同时,他在处理自己的婚姻恋爱问题上,走的却是另一条道路,让人或褒或贬,难以理解。

document.write("");ad_dst = ad_dst+1; 胡适的妻子,名叫江冬秀,一位典型的“无才有德”的小脚女人。胡、江两家原都是名门大户,相距只有几十里地,分别属于今天安徽的绩溪、旌德两县。江冬秀因为其父死得早,以及家庭重男轻女的习惯,未能读书识字,而胡适的慈母如严父,使得胡适自幼读了四书五经,13岁时就去上海梅溪学堂求学。也就在胡适到上海的那一年春天,由煤约之言,双方母亲作主,为胡适与江冬秀订下了终身大事。当时胡适还是一个孩子,又深受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自然不会提出异议,那江冬秀更觉得这是自古以来天经地义的事底再说冬秀从小长得清秀,很懂事,常常也到胡家来,帮助胡母操持家务,深得胡母喜欢。胡适17岁那年,江冬秀已是18岁的大姑娘了。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于是,江家办了嫁妆,胡家备了新房,催促胡适从上海赶回家来完婚,可是相适自幼聪明好学,有干一番事业的志向,加上当时学业未就,难以成家立业,考虑再三,还是把这桩婚事拖了下来。

不久,胡适利用一次偶然的机会,考取了“庚子赔款国学生”,渡洋赴美留学。在美国学习的7年里,胡适随着年龄的增长,又受到西方文化的熏陶,思想意识已不象当初那样幼稚单纯,不禁也考虑起自己的终身大事来,从内心来说,胡适这位出名颇早的“新人物”、“洋博士”,希望丢开家乡那位小脚女人,我一位才貌双全、志同道合的知识女士,以便比翼双飞。因而在美国留学期间,也确实有过这种交往。因此当时家乡一度就有人传言,说胡适在美国已经结了婚,有了孩子。这个消息传到胡母耳里,胡母立即托人写信给胡适,要他匆违母命。也许正是胡母意见,胡适留美期间没有处理自己的婚事。胡适学成归国,已经26岁。由于蔡元培校长栽培,胡适被聘为北京大学国文琴教授。他竭力提倡白话文、自由诗,鼓吹文学革命,可谓是当时“疾呼一声,应者云集”的领袖。他也创作过小说《终身大事》,热情赞扬自由恋爱。然而,他却尊重母亲的夙愿,信守早年的婚约,于1917年底如期返国家乡,与江冬秀成婚。其时江冬秀已是27岁的“老”姑娘了。尽管喜事办得热热闹闹,乡亲邻里都来观看,胡母更是乐得合不拢嘴,但在胡适心里,却有另一番滋味,只不过在表面上佯装笑脸而已。其后,有一封胡适给友人的信,透露了几分真情:“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要说胡适个人在婚姻上的牺牲,全是为了报效慈母多年守寡养育之恩,也不尽然。就在他与江冬秀结婚的第二年,胡母便谢世了。胡适是一位无神论者,自然不会相信冥间会有灵魂存在,这时他与江冬秀的婚姻关系,是完全可以内他自己作主的,然而这场婚姻,并没有随其母的去世而解体,而是伴随着胡适的一生,直到他客死台湾。这里面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胡适为人宁静、随和,是一位温文尔雅的学者。虽然他也提倡自由恋爱,男女平等,反对封建礼教,但是他只是企图以教育、宣传、启蒙来改造社会。不愿做伤害个人感情的事。二是胡适体谅到江冬秀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从订婚的那一天起,江冬秀一直为胡适守旧约默默地等待了十几年,从来不曾有过三心二意,这就值得胡适同情。况且江冬秀婚后还为胡适生了两个儿子,抚养孩子,料理家务,也促使机适保持内心的平静,并能携她风雨同舟,相伴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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