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一夜春风来,木子美的英名突然盛传于酒局饭桌。按照惯例,我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眼下的清平世界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前几天,终于有勤劳如小蜜蜂者转发了木子美文与王磊之应,才大致明白始末。又心理阴暗地上网查了查遗情书,居然看到老熟人李师师对木子美的访谈。另有黄爱东西的评说。都觉得有趣,不免罗嗦几句。 王磊的回应,实属笨而无当。简直不能相信,此音乐牛逼人说得出“男人风流又不是罪过,国外很多摇滚歌手都是这样发泄性欲。性与道德应该分开来看,不是我王磊跟木子美有一夜情,就说明本人的道德败坏”这般土得掉渣、没有人格和性格的话。大约他气糊涂了,逻辑混乱,才会帮对家说话——女人风流也不是罪过,国内不少杂志女编辑都是这样用摇滚男歌手发泄性欲的,用用而已,不必自作多情。人家并不想跟你有几夜情,直到连累你“道德败坏”。 事情到这里已够骚包。不过我最感兴趣的,又并非他二人的纠葛争论,而是众人对此事的态度。我模糊觉出有一种倾向:凡一贯憎嫌保守分子和卫道士之人,都站在木子美这边,其中一类声音宣扬女性立场及消费男色,另一类声音支持性交自由。我亦本能地这么想,却又隐隐觉得不妥。昨天听说一件事,这不妥便渐渐清明,说出来只得四个字:将心比心。 昨天听的故事是这样:某男受邀参加家庭跳舞party,正跳得欢,男主人放录影带给大家助兴,内容是他和女主人自拍的性交场面。某男乃女主人老友,观其神色,见其平静如水。某男拿起外套,告辞而去。 这件事情,我以为符合黄爱东西所说的“大人的事情”——男女双方愿意被拍、放给他人看,他人可以看可以不看。总之,各有各的自由。这就是“将心比心”。假如女主人表示愤怒,某男必拔刀相助,但既然人家认可,他自己不能接受,便礼貌告辞。 回到木子美王磊身上,就觉出了不公。比如我自己,既不愿意描述男友在床上的姿态,亦不愿意被描述。倘若木子美是个男人,想必是要被女人痛骂的。性交之所以麻烦,不在于“性”在于“交”,一“交”就是两个人的事,就不能再说成是个人的自由。除非是手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版权独家拥有,多么轻松自在。 性交,依我看,并不比结婚做生意省事。都是跟人打交道,不管使用哪处器官、无论时间长短。但凡牵扯到一个人以上的事情,既不是朋友,还是订个规矩,或告诉对方自己的规矩才好——这似乎才真正实践了对性的平常心。人生在世,是非种种,道理多多,具体到某人某事,原则不过将心比心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