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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和必要的药物治疗一般是并行不悖的。除了前述哺乳期妇女禁服的药物以外,哺乳不应由于服药而中断。因为乳汁中的药量极少会超过母亲摄入量的1%~2%,此量一般是不致给婴儿带来危害的,而且其中大部分可能不会被吸收。 尽管理论上凡分子量在200以下的药物,摄入后均可在母乳中出现,但它在乳汁中的水平则取决于药物的理化性能和摄入量的多少以及哺乳与服药的时间长短。若想尽可能减少婴儿从母乳中摄入的药量,母亲应在哺乳后立即服药,并尽可能推迟下次哺乳时间。对已建立定时哺乳的婴儿,每隔4小时哺乳是可以做到的。另外,对乳汁中是否有某种药物存在,应予检测,以免发生对婴儿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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