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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药物批号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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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号是药品每批生产的时期,一般采用六位数,前两位数表示年,中间两位数表示月,末尾两位数表示日,如“930615”即表示此药是1993年6月15日生产出来的。如印有“930615-2”即表示此药是1993年6月15日第二批生产出来的。
 
   药物的有效期,是经过一系列科学实验,观察其在一定存贮条件下,从生产出来之日算起,一直能够保持药效的时间而订,一般以整年计算。如批号为“930615”、有效期为三年,即表示该药物的有效期,是从1993年6月15日起,到1996年6月15日止,即1996年6月15前有效。有的药品,标有失效期,如“失效期”1996年6月“,是说到1996年6月1日就失效了。有效期和失效期,虽同是一个月份,但天数相差15天,应加以注意。
 
   假如药品超过有效期,原则上应停止使用,如果药品保管得当,稍微超过有效期,还可能保持原有疗效,或稍有降低。如因条件所限,仍想使用此药,最好请有经验的人员检验一下,得到允许后再用,否则会延误治疗。
 
   常用的有效期药物有:青霉素链霉素红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四环素麦迪霉素制霉菌素胰岛素胰酶片、乳酶生硝酸甘油片、利福平、脑垂体后叶素三磷酸腺苷丙种球蛋白、各种疫苗、血清、抗毒素以及激素(如强的松、地塞米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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