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刺激剂
一、概 述
刺激剂是对眼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人员接触后出现剧烈眼疼、流泪、咳嗽、胸痛而暂时失去战斗力。主要代表有苯氯乙酮(CN)、亚当氏剂(DM)、CS和CR。外军常用来骚扰对方军事行动,并用作“抗暴”剂,目前仍有装备。
(一)分类
按其对刺激作用部位不同分两大类:
1.催泪剂(lachrymator):以眼刺激为主。极低浓度即能引起眼强烈疼痛、大量流泪、怕光和睑痉挛。高浓度对上呼吸道和皮肤也有刺激作用,主要代表有CN和CR。
2.喷嚏剂(sternutator):以上呼吸道强烈刺激作用为主,引起剧烈和难以控制的喷嚏、咳嗽、流涕和流涎,并有恶心、呕吐和全身不适。对眼也有刺激作用,因能致吐,故又称呕吐剂,主要代表有DM。
CS对眼和上呼吸道均有强烈刺激,对皮肤也有明显的刺激作用,实际上,任何一种刺激剂的作用都是多方面的。
(二)主要理化性质
刺激剂均为高沸点的固体化合物,性稳定。主要理化性质见表15-4。
表15-4 四种刺激剂的主要理化性质
项 目 |
西埃斯 |
西阿尔 |
苯氯乙酮 |
亚当氏剂 |
化学名 |
邻氯苯亚甲基丙二腈 |
二苯并(b,f)-1,4-氧杂吖庚因 |
苯氯乙酮 |
氯化二苯胺胂 |
|
结构式 |
|
美军代号 |
CS |
CR |
CN |
DM(苏军代号为(P-15) |
外 观 |
白色~淡黄色结晶 |
黄色粉末 |
无色或黄褐色~暗绿色结晶 |
金黄色~暗绿色结晶 |
气 味 |
胡椒味 |
无 味 |
荷花香味 |
无 味 |
溶点(℃) |
95~96 |
72 |
59 |
195 |
沸点(℃) |
310~315 |
|
244~245 |
410 |
溶解度 |
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 |
难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丙烯二醇和盐水中 |
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 |
难溶于水,稍溶于有机溶剂 |
水 解 |
在中性溶液中半减期为10min;碱性溶液中水解速度更快 |
不易水解。在浓盐酸或20%氢氧化钠水溶液中回馏数小时仍稳定 |
常温时不易水解,碱性溶液中长时间煮沸才能水解 |
极慢,加碱则加速水解,产物仍有毒,也具有喷嚏作用 |
氧 化 |
与高锰酸钾作用生成无刺激性氧化产物 |
|
与强氧化剂(如次氯酸钙)作用,生成无毒的苯甲酸 |
与强氧化剂(如次氯酸钙)作用,生成物无刺激作用 |
(三)施放方法和毒性
刺激剂都有固体结晶或粉末。使用时可直接喷洒成粉末状,也可用热分散法造成有毒烟雾,弥漫散布于局部空间。
刺激剂对人的毒性见表15-5。
表15-5 四种刺激剂对人的毒性
名 称 |
阈刺激浓度* (mg/m3眼) |
骚扰浓度**(mg/m3) |
平均失能剂量 (mg·min/m3) |
半数致死剂量 (mg·min/m3) |
CN |
0.3 |
5 |
80 |
8500~11000 |
DM |
0.1 |
2 |
22 |
15000~30000 |
CS |
0.05 |
1 |
15 |
61000 |
CR |
0.005 |
- |
0.64 |
- |
* 暴露1分钟引起刺激的起始染毒浓度** 使人不安宁的染毒浓度
二、中毒表现与诊断
刺激剂的主要毒理作用是直接刺激粘膜和皮肤,尤其前者为显。一般引起局部的非特异性炎症:睑痉挛、结膜充血、结膜炎、角膜炎或溃疡;接触上呼吸道可引起鼻、咽喉炎或气管炎。严重者可发生粘膜上皮坏死、粘膜下水肿和炎细胞浸润;皮肤损伤则属接触性皮炎,严重者发生小水疱和溃疡。多汗和薄嫩的皮肤易受损伤,产生相当于Ⅰ~Ⅱ度皮肤化学烧伤。
刺激剂共同的中毒特点是:低浓度即可产生眼和上呼吸道的强烈刺激,几无潜伏期;伤员的主观感觉严重,客观检查体征少而轻;脱离接触后症状很快减轻和消失(DM中毒后可有后继作用);刺激阈值和致死浓度之间差距很大,一般较难造成严重损伤和死亡,预后良好。
(一)中毒表现
1.CS中毒表现:无防护情况下,人员接触CS毒烟后,立即双眼灼痛、大量流泪、眼睑痉挛、严重影响视力;剧烈咳嗽、鼻喉烧灼感;喷嚏、流水样鼻涕、呼吸紊乱、胸闷、胸骨后疼痛;高浓度下可有恶心、呕吐;暴露部位皮肤和头面部、颈部及手腕部出现烧灼痛。严重者经数小时到十几小时后可出现红斑和小水疱。离开染毒区后刺激症状迅速缓解,5~10分钟后大部症状基本消失,视力也可恢复。长期暴露在高浓度CS染毒空气中可发生支气管肺炎、肺水肿,个别严重者可因呼吸衰竭死亡。环镜温度愈高,刺激症状愈重。
2.CR中毒表现:眼接触CR后立即有刺痛和烧灼痛,并产生眼睑痉挛、大量流泪等。浓度愈高,刺激症状愈重、愈持久,一般不会引起眼器质性损伤。CR对皮肤的刺激强度比CN和CS大,可以产生红斑,一般不产生水疱。皮肤经洗消后红斑会迅速消失。CR对眼的刺激作用较CS约强10倍,对呼吸道的刺激作用较CS轻,仅有鼻刺激感、流涕、鼻塞等症状。CR进入口腔可引起灼痛和不适,有喉头紧迫感,伴有大量粘稠的分泌液,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3.CN中毒表现:CN是典型的催泪剂。眼接触烟雾或蒸气,立即引起眼睑痉挛和大量流泪。如暴露时间很短,上述症状仅持续数分钟。暴露时间稍长可引起结膜充血、水肿、羞明和流泪,持续2~5天。CN的液滴或颗粒进入眼内,则有腐蚀作用,发生浅层或深层角膜炎,需数天或数周才能痊愈。严重者留有疤痕,视力减退甚至失明。在较高浓度CN的作用下,可出现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咽喉烧灼痛、咳嗽、声音嘶哑、流鼻涕等。有时有恶心,一般持续3~5天,在极高浓度或较长时间中毒情况下可引起肺水肿或继发性肺部感染而死亡。CN可引起多汗潮湿的皮肤刺痛、红斑和水肿;严重者引起小水疱和溃疡。反复接触中致过敏性皮炎。仅少数严重中毒病例才出现全身中毒反应,如头昏、头痛、眼球及眶部疼痛、肌肉松驰无力及心脏功能减弱等。
4.DM中毒表现:DM是典型的喷嚏剂,以刺激上呼吸道为主,引起直呼吸道辣椒样刺激作用。鼻腔、鼻窦、副鼻窦烧灼痛、疼痛及发胀,喉头有强烈灼痛、胸闷、胸骨后疼痛、反射性喷嚏、咳嗽不止。重者有恶心、呕吐、剧烈头痛、上下颌骨、齿龈、内耳等部位疼痛。但以连续不停地喷嚏和剧烈的脑骨后疼痛为其特征,故又名“胸痛剂”。DM对上呼吸道有“后继作用”,即中毒者离开染毒区后,10~20分钟内症状继续加剧。经20~120分钟后逐渐缓解消失。长时间吸入高浓度DM可引起肺水肿及支气管炎。DM对眼的刺激作用较轻,可引起流泪、羞明及异物感。皮肤刺激作用较轻。高浓度下,暴露部位皮肤有瘙痒、灼痛和刺痛,可产生红斑、水肿或水疱,1~2天内症状逐渐消失。误服染毒水或食物后,可引起消化道症状。大量DM吸收后具有砷中毒的全身症状,表现为精神抑郁、烦躁不安、肌无力,运动失调、四肢麻木,数日后可恢复健康。
几种刺激剂的中毒特点比较见表15-6。
表15-6 四种刺激剂的中毒特点比较
项 目 |
CS |
CR |
CN |
DM |
眼刺激和催泪 |
强 |
极强 |
极强 |
弱 |
喷嚏咳嗽胸痛 |
强 |
很弱 |
强 |
极强 |
皮肤刺激 |
较强 |
强 |
强 |
弱 |
恶心呕吐 |
有 |
一般无 |
一般无 |
有 |
全身吸收中毒 |
轻 |
一般无 |
轻 |
较重 |
离开毒区后症状持续时间 |
短 (几分钟至几十分钟) |
最短 (几分钟) |
较长 (几十分钟至几小时) |
长 (几小时至数天) |
(二)诊断
根据中毒史、典型中毒症状和毒剂侦检结果即可确诊。除了几种刺激剂之间要相互鉴别外,还要与光气、氢氰酸、氯化氰以及蒸气态路易氏剂等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的毒剂相鉴别。
三、预防与救治
(一)预防
迅速戴防毒面具或简易防护器材。注意不要因已有刺激症状误认为面具失效而脱掉面具。呕吐物和分泌物较多时,可暂时屏住呼吸;闭眼、迅速脱下面罩,擦净,然后再戴上。
(二)救治
1.呼吸道:上呼吸道有刺激症状时,可吸入抗烟剂(氯仿40ml、酒精40ml、乙醚20ml、氨水5~10滴,分装成100支安瓿、每支1ml)每次吸入1~2支,5~10分钟后再吸入,不宜多用。头痛、牙痛可服止痛片。疼痛难忍时,皮下注射吗啡。出现肺水肿时,按窒息性毒剂中毒处理。
2.眼:毒剂微粒进入眼内时,切勿用手揉擦。应立即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充分冲洗。有结膜炎及角膜炎时,可按眼科治疗原则处理。
3.皮肤:先用干布或棉花轻轻擦去毒剂,再用肥皂水或净水冲冼。有条件时可用6%碳酸氢钠或3%碳酸钠溶液冲冼。不要开始就用水洗,否则皮肤刺痛会加重。局部炎症用可的松冷霜涂抹。皮肤痛痒,口服苯海拉明20~50mg,每天3~4次。水疱破裂时,注意预防感染。较深的Ⅱ度化学性烧伤,按一般烧伤处理。
4.消化道:可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粉吸附毒剂,而后导泻。胃肠道症状明显或腹痛剧烈者,可给颠茄浸膏片或阿托品。
5.全身吸收中毒:DM含砷,吸收后有砷中毒症状者可用二巯基类抗砷药(参见路易氏剂中毒治疗)。
(柯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