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头部
第一节 概述
头由颅和面部两部份组成。颅内包含脑,面部有眼、耳、鼻、舌等特殊感觉器官和呼吸、消化系统的起始部。由于脑划归神经解剖学讲述,鼻和口腔已述于上册,故本章重点讲述颅顶、面部及阴、耳等感觉器官。
一、境界与分区
头部以下颌骨的下缘、下颌角、乳突、上项线、枕外隆凸与下方的颈部分界。
头部以眶上缘、颧弓、外耳门上缘、乳突、上项线和枕外隆凸的连线为界,可分为后上方的颅部和前下方的面部。
二、体表标志
头部可以扪及若干骨性标志,这些标志均有临床意义:眉弓、颧弓、翼点、乳突、枕外隆凸、上顶线、前囱点(额顶点)、人字点(顶枕点)、下颌角、下颌骨关节突、眶上孔、眶下孔、颏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