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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治法
http://www.piccc.com  2005-3-1 22:54:51 张仲海]  【字体:

第二节 治法

  治法,即治疗疾病的方法。它与治疗原则不同,原则是指导治法的,治法是原则的体现。如脾气虚证,首先确立扶正以祛邪的治疗原则,然后在此原则指导下采用补气治疗。治法包括治疗大法和具体治法。大法又称基本治法,概括了具体治法中共性的东西,临床上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如汗、吐、下、和、湿、清、补、消八法。具体治法对具体病证施行的具体治疗方法,属于个性的东西,如风热外感病,施用辛凉解表法等等。

  一、汗法

  汗法,又称解表法,运用解表发汗的方药开泄腠理,调和营卫,以达到祛邪解除表证目的治疗大法。其主要适用于一切外感表证,某些水肿和疮疡病初起,以及麻诊透发不畅等兼表证者。

  临床应用时,根据外感病寒热性质和人体体质阴阳气血盛衰等的不同,汗法又具体分为辛温解表、辛凉解表、益气解表、助阳解表、滋阴解表等治法。无论具体施用何法,但汗法之用,发汗应以邪去为度,不可发汗太过,宜防伤津耗气,凡表邪已尽、自汗、盗汗、失血、汗泻、热病津伤者,均为所忌。

  二、吐法

  吐法,又称催吐法,是运用涌吐方药以引邪或毒物从口吐出的治疗大法。《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其高者,因而越之”。所以本法主要适用于痰积、宿食停留胸膈胃脘者,或误食毒物尚在胃中者。

  临床应用时,根据病邪性质和人体的盛衰,又将吐法分为寒吐、缓吐、热吐等不同的具体治法。一般来说,吐法属于急救治法之一,用当则速效,不当则伤正,故宜慎用。凡重病、失血、老、幼、孕妇、产后以及气血虚弱者,皆为所忌。

  三、下法

  下法,也称泻下法,是运用泻下作用的方药,通过泻下大便,以达到攻逐体内食、痰、血、湿、水等结聚目的治疗大法。本法主要适用于寒、热、燥、湿诸邪与宿食、瘀血、痰浊积水等内结的里实证。

  临床应用时,根据病情缓急、病邪性质和结聚的食积、水湿、瘀血等的不同,下法又分为寒下、湿下、润下、逐水、攻瘀等具体治法。无论采用何种下法,久之皆易伤人体正气,既可伤阴,又能伤阳,故下之以邪去为度,不可猛浪,凡病邪在表或半表半里者,老年体弱阴虚者,或脾胃虚弱者,以及妇人经期、妊娠期等,均应慎用或忌用。

  四、和法

  和法,又称和解法,是运用和解疏泄作用的方药,以祛除病邪,调整机体,扶助正气,使表里、上下、脏腑、气血和调的治疗大法。本法应用范围颇广,半表半里之少阳证,以及肝胃不和、肝脾不和、肠胃不和等诸证。

  临床上根据病邪位置和性质,以及脏腑功能失调的不同情况,和法的具体应用又分为和解少阳、舒肝和胃、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等疗法,其应用虽广,但凡邪在肌表而未入少阳者,或邪已入里而阳明热盛者,均不宜用。

  五、温法

  温法,又称温里法、祛寒法,是运用温热性质的方药,以达到祛除寒邪和温养阳气的治疗大法,其主要适用于寒证,治疗寒邪内侵脏腑所致的实寒证,以及阳虚而寒从中生的虚寒证等。

  临床上根据寒邪所在部位的不同,以及人体正气盛衰程度的差异,温法应用时又分为温中祛寒、温化痰饮、回阳救逆等具体疗法。由于本法所用的药物,性多温燥,则易伤血阴,故凡阴虚、血虚者,以及血热而出血者,皆当忌用。

  六、清法

  清法,又称清热法,是运用寒凉性质的方药,通过泻火、解毒、凉血等作用,以解除热邪的治疗大法。《素问·至真要大论》说:“热者寒之。”故本法主要应用于里热实证,凡热性病,无论热在气、在营、在血,只要表邪已解而里热炽盛,又无实结者均可适用。

  临床上根据热邪所犯脏腑和病情发展的不同阶段,清法运用时又分为清热泻火、清热解毒、清热凉血、清热养阴以及清解脏腑诸热的具体治法。由于清法所用药物多系寒凉之品,常有损脾胃阳气之弊,故不宜久用。

  七、补法

  补法,又称补益法,运用补益作用的方药,通过补养气血、阴阳、以达到扶佐正气,消除虚弱目的的治疗大法。《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指出了无论形,还是精,凡不足者皆当以补。故本法适用于人体脏腑气血阴阳之诸虚证。然而虚有气、血、阴、阳之别,故补也有补气、补血补阴补阳之应。补气,主要适用于气虚所致诸病;补血,主要适用于血虚所致诸病;补阴,主要适用于阴精或津液不足所致诸病;补阳,主要适用于阳虚,尤其是脾肾阳虚所致诸病。

  临床上运用此四大补法时,根据脏腑气血阴阳虚损情况的不同,又具体分为许多治法。如补血养心法、补益心脾法、益气健脾法、育阴滋肾法、暖肾补阳法等等。补能扶正疗虚,但不得滥用。凡邪气未退或邪盛正虚者,均应慎用或忌用,以免造成“闭门留寇”、“误补益疾”之患。

  八、消法

  消法,又称消导法,是运用消食导滞或化瘀破积,软坚散结作用的方药,以消除食积、痰凝、血瘀、痞块、症瘕、积聚等病证的治疗大法。故不言而喻,其适应证即由气、血、痰、湿、食等所致的积聚、症瘕、痞块等多种病证。

  临床上运用时,根据病证的不同,消法又分为消食导滞、消痞化积、行气消症、软坚消痰、化瘀散结等多种具体治法。消法亦是攻邪,治疗实证,故凡虚证宜慎用或忌用。

  以上八法,根据临床病证之具体情况,可单用,亦可两法或多法互相配合应用,总以适合病情需要为原则,如表证兼里证者,常规治法是先解表后治里,倘若表里具急、内外壅实者,就宜表里双解,汗下并用,所以临床有温清并用、消补并用、攻补并用、汗补并用等多种治法。

(张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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