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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http://www.piccc.com  2005-3-1 22:54:16 ]  【字体:

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本品系由经乙型肝炎疫苗免疫献血员后采集的含有一定乙型肝炎抗体效价的血浆或血清,按低温乙醇法制备的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其中丙种球蛋白在90%以上。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

  1 制造

  1.1 制造要求

  1.1.1 原料血浆应符合《原料血浆采集(单采血浆术)规程》中11项要求。

  乙型肝炎疫苗免疫按卫生部批准的免疫程序进行。每次免疫前采血样用被动血凝法或其他适宜方法测定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效价,当抗HBs效价≥8IU/ml时即可采血浆或血清。在抗体高峰时可按《原料血浆采集(单采血浆术)规程》采集血浆。

  1.1.2原料血浆或血清应无热原质污染,并保持无菌。不能及时投料制备时应及时于-20℃以下冻存,冻存期最长不应超过2年。原料血浆或血清混合后抗-HBs效价应不低于8IU/ml。

  1.1.3 对制造室、冷库及各种生产工具等要求,同《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中1.1.3项。

  1.1.4 生产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直接用于制品的水应符合注射用水标准。各种化学药品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材料试行标准》,未纳入试行标准者应不低于化学纯。

  1.2 制造工艺

  1.2.1 采用低温乙醇法,制品中可加稳定剂和防腐剂。若以硫柳汞为防腐剂,其含量不得超过0.009%(g/ml)。

  1.2.2 分批

  每批制品最少应由100名以上免疫献血员的血浆混合制成。同一制造工艺同一容器溶解、稀释的制品为1批,用不同滤器除菌过滤或不同机柜冻干的制品分为亚批。

  1.2.3 半成品检定

  除菌过滤后每批半成品应进行理化检定、抗-HBs效价测定、无菌试验及热原质试验。

  1.2.4 冻干

  半成品检定合格后及时分装、冷冻,并按《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1.2.5项的规定进行冻干。制品温度最高不得超过35℃。

  1.3 剂型及规格

  剂型:分为冻干及液体两种。

  规格:抗-HBs效价应不少于100IU/ml。每支装量为100IU、200IU及400IU。

  1.4制品重滤与再制

  与《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中1.4项相同。抗-HBs效价低于100IU/ml者,可再制一次。但制品蛋白浓度不得超过18%(g/ml)。

  2成品检定

  2.1 抽样

  每批成品应抽样作全面质量检定,不同机柜冻干的制品应分别抽样作无菌试验及水分测定。

  2.2 物理检查

  2.2.1 外观

  冻干制剂应为白色或灰白色疏松体,无融化迹象。液体制剂和冻干制剂溶解后溶液应为接近无色、可带乳光或淡黄色澄明液体,不应有异物、混浊或摇不散的沉淀。

  2.2.2 溶解时间

  冻干制剂加标示量的20~25℃灭菌注射用水后轻轻摇动,应在15分钟内完全溶解。

  2.3 化学检定

  按《生物制品化学检定规程》进行

  2.3.1pH值

  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蛋白质浓度,在20±2℃测定,pH应为6.4~7.4。

  2.3.2 水分

  冻干制剂的水分含量应≤3%(g/g)。

  2.3.3 纯度

  丙种球蛋白含量应不低于蛋白质含量的90%。

  2.3.4硫柳汞含量

  应≤0.01%(g/ml)。

  2.3.5IgG单体及二聚体含量。

  IgG单体及二聚体含量之和应≥90%。

  2.4 稳定性试验

  液体制剂于57±0.5℃水浴保温4小时,后无凝胶化或絮状沉淀。

  2.5 蛋白质含量

  用钨酸沉淀法测定,蛋白质含量应≤18%(g/ml)。

  2.6 鉴别试验

  用免疫双扩散法。应只与抗人血清生产沉淀线,与抗马、抗牛血清不产生沉淀线。

  2.7 抗-HBs效价测定

  按附录方法测定,应不低于标示量。

  2.8 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2.9 安全试验

  按《人血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2.7项进行。

  2.10 热原质试验

  按《生物制品热原质试验规程》进行。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注射0.15g/kg。判定标准按该规程4.2项要求进行。

  2.11上述检定项目,仅适用于按低温乙醇法制造的制品,用其他工艺生产者应增加必要检定项目。

  3 保存与效期

  液体制剂保存于2~8℃暗处,冻干制剂保存于10℃以下干燥处。效期自效价测定合格之日起,液体制剂为2年,冻干制剂为3年。

  附录抗-HBs效价测定(RIA法)

  1 试剂

  1.1 用(人)HBsAg(亚型ad,ay)包被的聚乙烯珠子。

  1.2 125I标记的(人)HBsAg(亚型ad,ay)试液。

  1.30.01mol/L Tris缓冲液,内含4%牛血清白蛋白,pH7.4。

  1.4 抗-HBs参比标准品,含抗-HBs10~160mIU /ml。采用四点法 或五点法。

  2 测定

  先将检品按估计效价稀释成不同倍数,使其cpm计数落在参比标准品直线范围内。一般10%肌注丙种球蛋白可进行10、20、40倍稀释。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可进行500、1000、2000倍稀释。正式试验时根据预试结果调整稀释倍数。预试验用3个稀释倍数,正式试验用2个稀释倍数。

  2.1 各取0.2ml参比标准品及不同稀释倍数的检品,加入反应盘的不同孔中。预试验时每个稀释倍数检品加1孔,正式试验每个稀释倍数检品加3孔。于每孔中小心加入一个HBsAg包被珠子,盖上密封胶纸,振荡或轻拍反应盘,排出气泡,并使珠子全部浸入液体中,置室温(15~30℃)结合18小时(16~20小时)。

  2.2 去除胶纸,吸出孔内液体,每珠用4~5ml蒸馏水洗3次,最后一次尽量将水吸干。

  2.3 于每孔中加0.2ml125I标记HBsAg试液,轻拍反应盘,排出气泡,并使珠子全部浸入液体中,盖上新的密封胶纸,置室温结合4小时(或45℃水浴2小时),去除胶纸,按2.2项冲洗。

  2.4 用纸试管架将珠子从反应盘转移至塑料管中,其编号应与反应盘孔号一致。将反应管置适宜的井型γ计数器中计数cpm,洗后24小时内均可使用。

  3 计算

  3.1 先救求出参比标准品和各稀释倍数检品的平均cpm计数,以参比标准品抗-HBsmIu /ml为横座标,以cpm计数为纵座标在座标纸上作图,连接各点成一直线。

  3.2 从标准直线上查出各稀释倍数检品的cpm计数点,并从此点向下作一垂直线,在横座标上查出抗-HBs mIU,再乘以检品稀释倍数,除以1000,求出2点或3点的平均值即为该检品的抗-HBs IU/ml。

  4 注意事项

  4.1 预试验时应按试剂盒要求做阳性和阴性对照。

  4.2 冰箱保存的试剂,用前应先于室温内放置1小时。

  4.3使用不能自动减本底的γ计数器时,应减本底后再计算。

  4.4 所有测定操作应遵守同位素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使用说明书

  本品系用经乙型肝炎疫苗免疫健康人后采集的高效价血浆或血清经低温乙醇法分离提取制备的免疫球蛋白制剂,液体制剂为接近无色,可带乳光可淡黄色澄明液体,含硫柳汞防腐剂。冻干制为白色或灰白色的疏松体,丙种球蛋白占总蛋白质90%以上,每支含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效价不低于100IU。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

  用法

  只限肌内注射,不得用于静脉输注。

  本品冻干制剂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一般根据瓶签所载IU数加入适量溶解液,使制品溶解成100IU/ml溶液。一切溶解及注射等操作均应按严格的消毒手续进行。

  1.乙型肝炎预防:一次肌内注射量儿童为100IU,成人为200IU,必要时可间隔3~4周再注射一次。

  2.母婴阻断:婴儿出生24小时内注射100IU,注射乙型肝炎疫苗的剂量及时间见乙型肝炎疫苗说明书或按医生推荐的其他适宜使用方案。

  注意事项

  1.安瓿破裂,瓶签不清楚或过期者不可使用。

  2.液体制剂和冻干制剂溶解后应为澄明或可带乳光液体。如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不可使用。液体制剂久存可能出现微量沉淀,但一经摇动应立即消散。

  3.安瓿打开后,制品应一次注射完毕,不得分次使用。

  保存

  液体制剂保存于2~8℃暗处,冻干制剂保存于10℃以下干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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