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医学书籍 > 其它科目 > 急诊医学
第十节 氧气治疗
http://www.piccc.com  2005-3-1 23:08:11 蔡柏蔷]  【字体:

第十节 氧气治疗

  氧疗的目的在于提高动脉血氧分压氧饱和度及氧含量以纠正低氧血症,确保对组织的氧供应,达到缓解组织缺氧的目的。氧气如同药物一样应正确应用。氧疗有明确的指征,有其流量,并应通过临床观察及实验室检查帮助估计适当的流量。

  一、氧疗的指证

  (一)心脏、呼吸骤停 任何原因引起的心脏停搏或呼吸骤停者,在进行复苏时应立即氧疗。但应注意,如患者无呼吸,可用简易呼吸器,或气管插管可用呼吸器或麻醉机加压给氧。

  (二)低氧血症 无论其基础疾病是哪一种,均为氧疗的指证。从氧解离曲线来看,PaO2低于8.0kPa(60mmHg),提示已处于失偿边缘,PaO2稍再下降会产生氧饱和度的明显下降。按血气分析,低氧血症分为两种。①低氧血症伴高碳酸血症:通气不足所致的缺氧,伴有二氧化碳潴留,氧疗可纠正低氧血症,但无助于二氧化碳排出,如应用不当,反可加重二氧化碳潴留。②单纯低氧血症:一般为弥散功能障碍和通气/血流比例失调所致。弥散功能障碍,通过提高吸入氧浓度,可较满意地纠正低氧血症,但通气/血流比例失调而产生的肺内分流,氧疗并不理想,因为氧疗对无通气的肺泡所产生的动静脉分流无帮助。

  (三)组织缺氧 心输出量下降、急性心肌梗死、贫血时,可能并无明显的低氧血症,但组织可有缺氧。这时测定混合静脉血的PO2可作为组织氧合指标。氧疗有效时组织缺氧改善,混合静脉血的PO2可达4.67kPa(35mmHg)以上。

  二、氧疗的目的

  (一)纠正低氧血症 氧气可提高肺泡内氧分压,增加氧弥散量,使肺毛细血管的氧分压上升,纠正因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及弥散功能障碍所引起的低氧血症,使PaO2上升。

  (二)减少呼吸功 对低氧血症的反应,通常是呼吸功的增加。氧疗能使肺内气体交换恢复到较正常水平,以维持适当的肺泡氧分压,使总通气量下降,减少呼吸功,降低氧耗量。

  (三)减轻心脏负荷 心血管系统对缺氧和低氧血症的反应为心率增快,增加心脏作功,氧疗能有效地降低心脏的作功、减轻心脏负荷。

  三、氧疗的方法

  目前氧疗方法,按氧流量的大小可分为低流量系统和高流量系统两大类。低流量系统所供给的气流不能完全满足吸入气量的需要,因而必须提供室内空气以补充部分吸入气体;高流量系统则能完全满足所有吸入气量的需要。

  过去常把鼻导管给氧提供的流量作为低浓度供氧技术,这一所谓“持续低流量”给氧曾风行一时,许多人认为“低流量给氧”即为“低浓度给氧”的同名词,实际上之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氧流量只是关系到全部气体的流量,而吸入氧的浓度又是另一不同的概念。各种氧流量所提供的吸氧浓度,只是由不同的设备以及患者自身因素所决定。低流量系统供氧时可提供低浓度的氧,也可提供高浓度的氧;而高流量系统供氧也能提供从低浓度至高浓度的氧。

  (一)高流量系统供氧 该系统提供全部的吸入气量,换言之,患者只呼吸来自该系统的气体。高流量系统供氧的特点为能够提供稳定的吸氧浓度,包括从低浓度到高浓度的氧,吸入氧浓度从24%~70%,所以高流量供氧并非是吸入高浓度的氧。

  最常用的高流量供氧系统为Ventruri面罩。其原理为高速氧气喷射通过一限定的管道,在其周围产生一种负压,即气体流动的Bernoulli原理,将周围空气从侧孔吸入,使空气进入吸入气流。通过改变氧气流速和流出口径,以及调节管道壁上侧孔大小就可以控制吸入的高气量,从而调节吸入氧的浓度,使之达到预定水平。

  高流量系统有以下优点:①只要该系统调节适当,可供给持久和正确的吸氧浓度,并不受患者通气量的变化;②能控制吸入气体的温度和湿度;③可监测吸入氧浓度。但需注意高流量供氧系统必须满足患者吸气高峰流速,一般至少应为每分通气量的4倍,才能保证吸氧浓度恒定。

  (二)低流量系统供氧 由于该系统所释出的气流速度较低,所以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吸入气量,故部分潮气量将由室内空气供给。这种方法可使吸氧浓度从21%到80%。低流量系统供氧方法如下。

  1.鼻导管法 用橡皮导管经一侧鼻孔置于鼻咽部,使用简便,为常用的给氧法,缺点为易被分泌物所阻塞。吸氧浓度可用公式:吸氧浓度(%)=21+4×氧流量(L/min)。

  2.面罩法 吸入氧浓度可达50%~60%,但面罩密闭,患者不舒服。

  3.贮氧气囊面罩法 可提供高浓度氧,吸入氧浓度可达70%。

  4.T管法 见前述。

  这些为传统的供氧方式,较为方便。但其缺点是吸入氧浓度不稳定且不能精细的调节,受下列因素的影响。①患者的通气类型:潮气量和频率;②氧流量(L/min);③贮氧气囊的大小:一般说来,在相同的氧流量时,患者通气量越大,则吸氧浓度就越低;反之通气量越小,吸氧浓度就越高。此外,面罩给氧时吸氧浓度较鼻导管法要高,如再加用贮氧气囊,则吸氧浓度可达70%。

  四、高压氧疗法

  高压氧是用高于101.325kPa(latm)的100%氧,其目的在于改善组织缺氧,并可在厌氧菌感染时,抑制厌氧细菌生长。高压氧能增加血液中的氧溶解量。在303.975kPa(3atm)下吸入100%氧,血浆中溶解的氧可达6.6ml,这些物理溶解的氧能为组织利用。高压氧疗的指征为①失血性贫血;②一氧化碳中毒;③急性氰化物中毒;④急性气体栓塞;⑤气性坏疽等。

  五、氧疗效果的监测

  临床上可从三方面来判断。①心血管系统反应:氧疗后应观察神志、血压、心率、心律、周围组织灌注(皮肤色泽等),记录尿量。如氧疗效果理想,则上述指标应有明显改善。②呼吸系统的反应:氧疗后,呼吸困难、气促等应改善,呼吸运动平稳,呼吸频率变慢,呼吸功减少。③血气分析示PaO2上升。

  六、氧疗的副作用及氧中毒

  氧疗如使用不当,可产生以下副作用,严重时可出现氧中毒。

  (一)二氧化碳潴留 低氧血症时,PaO2的降低可刺激颈动脉窦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兴奋呼吸中枢,增加肺部通气。如果患者的呼吸是靠这一反射兴奋维持时(如肺原性心脏病),吸入高浓度的氧后,PaO2的升高可使这一反射机制消除,抑制患者的自主呼吸,使肺泡通气量下降,造成PaCO2上升,甚至可出现肺性脑病。故对这类患者应给予低浓度的氧吸入,氧疗时监测患者的PaCO2变化。

  (二)吸收性肺不张 高浓度氧吸入后,使肺泡内氮气大量被冲洗出去,肺泡氧分压逐渐升高。当有支气管阻塞时,肺泡内氧即可被肺循环的血流迅速吸收,产生肺不张。

  (三)氧中毒 长期吸入高浓度的氧可发生氧中毒,使肺泡表面活性物质减少,纤毛活动被抑制,肺毛细血管充血,通透性增加,引起肺泡内渗液,出现肺水肿。长期氧中毒可出现肺间质间质纤维化。氧中毒的危险性由两个因素所决定。①吸入氧浓度;②吸氧时间。

  1.氧中毒的症状 氧中毒的早期表现为气管刺激症状,如难以控制的干咳、呼吸急促、胸骨后锐痛等。通常吸入100%的氧后约6h内可发生这些症状。早期肺功能可无异常,18h后出现肺活量降低,继而肺顺应性下降。24~48h内可伴发ARDS,发生肺间质和肺泡内液体渗出。由于肺部毛细血管上皮受损,可有咯血的临床表现。3天后肺泡细胞受影响,肺泡表面活性物质减少,胸部X线片可见到双侧弥散性浸润灶,可有肺不张。晚期表现为肺间质纤维化及多脏器功能受损,以至死亡。

  2.氧中毒的预防 目前认为吸入60%~70%的氧在101.325kPa(latm)下可安全使用24h;40%~50%的氧则能继续使用24h;如吸氧浓度大于40%,2~3天后氧中毒的可能性大为增加。所以对需要氧疗的患者应有的放矢,不能因低氧血症而盲目提高氧浓度(如有肺内右向左分流的存在,提高吸氧浓度无效)。氧疗的同时应辅以其他必要的治疗措施,如应用支气管扩张药、积极排痰、应用强心利尿剂等,必要时可应用PEEP,使吸氧浓度能保持在能产生氧中毒以下的水平,同时使PaO2能达到8.0~9.33kPa(60~70mmHg)以上的水平。

(蔡柏蔷)

  参 考 文 献

  [1] Cane RD, et al: Mechanical ventilation support.JAMA 1985;254:87

  [2] 朱贵卿等:呼吸内科学,第一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4

  [3] Otto CW: Ventilation management in the critically III.Emerg Med Clin North America 1986,4:635

  [4] Luce JM: The cardiovascular effects of mechanical ventilation and positive end-expiratory pressure.JAMA1984;252:807

  [5] 蔡柏蔷等:呼气末正压通气在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中的应用。国外医学·呼吸分册1987;3:133.

  [6] Shapiro BA,et al: Positive end-expiratory pressure therapy in adule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acute lung injury:A review of the literture and suggested clinical correlations .Critical Care Med 1984;12:127

  [7] Popovich J Jr:Mechanical ventilation:Physiology, equipment design and management .Postgrad Med 1986,79:217

  [8] Hall JB, et al: Liberation of the patient from mechanical ventilation.JAMA 1987;257:1621

  [9] Tinits P: Oxygen therapy and oxygen toxicity.Am Emerg Med 1983;12:321

  

页面功能 【参与评论】【收藏此文】【打印文章】【网上投稿关闭窗口
上一编:第29章 呼吸系统急诊时用药
下一编:第九节 机械通气的监护和呼吸机的停用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