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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血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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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血疗法是在人体的表面的一定部位和穴位,用特制的器械,将浅部脉道(静脉)切开或穿破,放出病血(恶血),以达到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目的。
本疗法以蒙医学基础理论为指导,通过放出脉道之病邪和恶血、 镇痛、止痛、消肿、根除脓液和黄水,治疮疡,促生肌,减肥,并使瘦弱者健壮,特别是对排出恶血和毒邪有奇效。
    (一) 放血疗法之适应症及禁忌症
    适应症:多适用于由血、希拉引起的热性疾病:如伤热扩散、骚热、疫热、痈疽、疖肿、疮疡、痛风、索日亚(包括结核)、丹毒、黄水病、麻风等热症。巴达干与赫依引起的疾病虽系寒症,但若与血和希拉合并时,亦可采用放血疗法。
    禁忌症:凡属正精耗竭,体质虚弱,孕妇、产后、浮肿、大痨痼疾、胃火衰败等寒性疾病。总之,由巴达干、赫依引起的疾病。儿童和老年人,用泻下法、催吐法、鼻药及灌肠法施治之后,亦禁用放血疗法。还有,易于出血者和低血压者,不能施以放血疗法。
    (二)放血时机
    根据病情的具体情况可分早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施治。
    早期:即发病初期宜于放血者,如体腔出血侵及脏腑,流血过多而不止者,以及扩散热、骚热、食物中毒等,起病急骤,不循常规发展成熟,应掌握时机,在发病初期及时放学施治。
    中期:疾病中期,无刺痛,恶寒现象,身体沉重麻木时,可放血施治。或正血与病血充分分离,血液无混杂现象时宜于放血。
    后期:凡血和希拉热邪或病血散步于脉道时,易于转化为其它疾病,因此,应用不当之饮食引发其余热,然后放血施治。
    (三) 术前准备
    术前准备,又分远行与近行两个阶段。
    远行:在放血施治前,如热病尚未成熟时,先给予汤药,促其成熟后放血;分离正血与病血。
    (四)正式放血
    放血前之步骤:包括部位选穴、放血前之缩扎,即鼓脉、操作法、观察血色、放血量及辅助治疗等内容。 
    1.从放血的穴位或脉向心三横指处结扎,结扎之缚带粗细要适宜。如在两小尖脉放血时,从放血的脉至另一侧腋下结扎;在头部血脉放血时,注意不至妨碍呼吸,在颈项处结扎;在舌脉放血时,用消毒之纱布缠裹竹夹板或木夹板夹住舌体上卷,使血管暴露。
此外,在任何部位放血时,须注意不使皮肤摺皱,使脉管充分暴露。当拉扯绳子两端缠裹时,用力要均匀,松紧度要相等。如结扎结不善,则下刀难中,若皮肤摺皱,血管曲折,则血不能出。血管鼓张后,用手指揉擦,使肌肉作麻。
    2.操作;首先用手指将血管按压固定:用力按捺,使脉管不易移动。进刀之部位,扎处的三横指以下。进刀的方法是:纵划法、复切法、横断法、斜切法、侧刺法等五种。但是,现今临床上主要用弹刺、点刺、叩刺、推刺、射刺、散刺等手法。放血疗法以泄出血气为宜,因此,切口宜稍大,过小则容易发生肿胀,血气出不来,最好脉管与皮肤切口要对称。 
    (五)观察血色
    放出血液,首先要审辨正血与病血。放出的血液出现紫黑色之花纹者,是正血与病血尚未分离之象,须立即止血饮汤药分离后再行放血。如血质稀薄,色黄,气味浓,有白色泡沫,上结粘液、脓汁样物者为病血。凡血色黑而粗糙,现红黄色袍沫着为赫依血,血色黄而稀,有浓沫着为希拉血。血色淡红,稠而柔滑着为巴达干血。若色如朱砂样鲜红着为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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