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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正常分娩

妊娠28周以后,胎儿及其附属物由母体经产道娩出的过程,称为分娩。孕期满37周至不满42周间分娩者,称为足月产:孕期满28周至不满37周间分娩者,称为早产;孕42周或超过42周分娩者,称为过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