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护理学》 > 第三章 医院的任务与组织结构

第三节 病区

病区是医院向伤病员提供全面医学服务,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基层单位,也是伤病员接受治疗、护理、进行康复休养的场所。因此,为病人创造整洁、舒适、恬静、美观、有序的治疗、休养环境,是满足病人身心需要和治疗的需要,是整体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病区的组织结构

病区作为一个工作单元,由配有与其收治任务相应的医生、护士、卫生员和一定数量的病人所组成。医护人员的配备根据收治病种和床位的多少而定。一般一个病区设40-50张病床,配有1名以上主治医师,1-2位护士长。护士与床位之比,一般为1:3.5~4.0。病区在科主任、科护士长领导下,由主治医生、护士长分工负责管理。

病区设置床位数,应根据收治对象而定,如烧伤科、传染科、小儿科一般以30张床位为宜。

 

二、病区的布局、设施要求

(一)护士站(护士办公室)  护士站一般设在单元的适中位置,便于护士观察各病室病人的活动情况,缩短往返病室的距离,有利于护士与病人的联系。护士站除一般办公、护理用品外,设有电子音控对讲机(或信号灯),可以和每个床位的病人通话联系。

(二)治疗室  治疗室是护士进行治疗准备、药液配置的专用工作室,室内分清洁区和半污染区,设有空气消毒设备及各种专用操作台、柜,护理器材、用具。

(三)换药室  外科专设,除备有换药器材、敷料处、应设有洗手池和空气消毒、器械浸泡消毒设备。

(四)急救室 (重症病室) 急救室设1-2张病床。

条件较好的医院有中心供氧 、吸引设备,并备有急救器材(如氧气装置、除颤器等);急救药品,照明,空气消毒设备。

病区除上述各室外还设置有配膳室、库房、标本室、污物间,卫生设施,以及办公、值班室等以具备方便病人生活,有利开展工作的必需条件。

 

三、病床单位设置

病房设有数量不等的病床单位,病床之间的距离应为0.9-1.0m,每个病床单位有固定的设备包括;病床、全套卧具,床旁桌椅,信号灯或对讲机(图3-1)。病床单位设置齐全,病区管理科学(详见第二十四章),有利于促进病人的康复。

病床单位有固定的设备

 一级二级三级
病情依据1.病重需要严格卧床休息。1.重病后恢复期,仍应卧床休息者。一、轻症、慢性病人
2.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失血及内出血。2.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而身体仍虚弱者2.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
3.各种大手术后3.年老体弱或慢性功能障碍不宜活动者3.各种疾病及手术后恢复期
4.高热、昏迷、中毒、肝肾功能衰竭病人4.骨牵引、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者4.正常孕妇或产妇
5.子痫、惊厥、早产儿  
6.特殊治疗期  
临床护理要求1.严格卧床休息,协助各种生活需要1.保持卧床休息,病人可在床上坐起或在室内适当活动1.可适当活动,生活自理
2.加强身、心两方面的护理措施2.协助调理生活2.每日巡视3-4次
3.定期检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每日4次3.加强基础护理,可由病人自理或协助进行3.了解病人的治疗效果、情绪和精神状态
4.加强基础护理,口腔护理每日2-4次,皮肤护理定时翻身、擦背、拍背、预防褥疮及并发症4.每2-4小时巡视一次4.给予一般卫生及防病指导
5.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  
6.注意特殊药物治疗效果及反应  
7.如病情危急可指派专人负责24小时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