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斋直指方论(附补遗)》 > 卷之二\证治提纲

用药中病不必尽剂

治寒以温,治热以凉,但中病即止,矫枉则过正也。盖凉药频施,必至于呕恶沉冷,温药频施,必至于烦躁烘热。所贵酌量权度,一毫无过用焉,是为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