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六书》 > 伤寒明理续论卷之六

三阴三阳脉证

经云∶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伤寒,则发热恶寒。伤风,则鼻塞恶风。然伤风有汗,伤寒无汗。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夹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又曰不恶寒而作渴,皆为在经。不恶寒反恶热,自汗出,大便难。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口苦咽干,目眩,往来寒热而呕。此三经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咽干,或腹痛手足温,自利不渴。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恶寒,口中和,默默欲寐,时时腹痛,又咽痛三证。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唇青舌卷,筋急,或渴,不欲食,即吐蛔。此三经皆受病也,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此皆自阳经传来者,故宜下而去之。非若阴经自中之寒,此则为真阴证矣,当用四逆汤辈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