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积极开展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为了深入总结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在创建活动中的经验,从中提炼规律性、规范性做法,用以指导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好地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委托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组织55个示范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起草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编制分为资料收集、素材整理、分类编写、专家论证等几个阶段,历经一年半左右的时间。期间,广泛听取了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指南》分为前言、中医药科室建设、中医药人员配备及培训、中医预防与养生保健、中医医疗、中医康复、中医健康教育共7个部分。《指南》涉及到全国26个省(区、市)的55家示范区的实践经验,涵盖社区中医药服务政策、管理、网络、队伍、服务功能等,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何规范地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做了详尽的介绍,力争在服务功能和内容上要适应需求、功能到位、重点突出,强调“有限指标”的广泛性、通用性以及操作的实用性。
本次《指南》编写工作是我国社区中医药服务建设发展中的首次尝试。受水平所限,《指南》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有关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对《指南》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