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 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

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使用说明书

本品系由百日咳菌苗原液、精制白喉类毒素及精制破伤风类毒素用氢氧化铝吸附制成。每ml中含百日咳菌8个效力单位,精制白喉类毒素20Lf、精制破伤风类毒素5Lf。供儿童预防百日咳、白喉及破伤风之日。

本品为乳白色悬液,含硫柳汞防腐剂,放置后菌体易下沉,但经振摇后能均匀分散。

接种对象

3个月~6周岁儿童。

用法

1.臀部外上方1/4处或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经消毒后肌内注射。

2.免疫程序与剂量

自3月龄开始免疫,至12月龄完成三针次免疫,每针间隔4~6周。18~24月龄注射第4针。每次注射剂量为0.5ml。

禁忌

有癫痫、神经系统疾患及抽风史者禁用。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注射。

反应

注射本品后,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即行消退,如有严重反应应及时诊治。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之凝块,有异物,安瓿有裂纹,制品曾经冻结,标签不清和过期失效者不可使用。

2.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步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更换另侧部位。

3.应备1∶1000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休克时急救用。

4.注射第一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二针。

保存

应保存于2~8℃暗处,不得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