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

中医药方网 www.piccc.com 发布时间:2015-04-01
    从2013年6月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实施意见》至2015年2月,浙江省4家省级中医院和13家市级“三甲”中医院,分别与32家县级医院(中医院)建立了紧密型的全面托管或协作办医。实践表明,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提高了基层医院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了学科建设和业务发展。2014年,浙江省、市中医院托管的32家县级医院,其医疗业务量普遍增长25%以上。
 
    今年召开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强调,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对于如何“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长效机制”,记者走访了一些业内人士,一致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要有政策激励机制
 
    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首先要调动城市医院和派出人员、托管医院及其院内职工这四个方面的积极性。按浙江省的《意见》,城市医院可按不低于托管医院业务总收入3%的比例收取托管费,由委托方即地方政府支付。目前的问题是,有的县(市、区)对这笔托管费未能由财政全额单列补助,于是出现了地方财政对基层医院的补助“拆东墙补西墙”,或是仍然由托管医院全额或差额上缴托管费的现象。对此,政府层面尚需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托管经费投入到位。
 
    也有的大医院院长认为,大医院不缺托管费这点“小钱”,但对基层小医院来说是笔“大钱”。因此,不能让基层医院去开支托管费用。应该把托管后的经济收益全部让利于基层,使得托管医院及院内职工充分享受到“托管办医”带来的红利,以利激发基层的积极性。
 
    对派驻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派出单位在内部分配中应予倾斜。有的认为可尝试“双份”工资:一份由派出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另一份由托管医院发给绩效工资。要使派驻人员的工资总收入明显提高,从利益机制上激发大医院医务人员自愿下基层。
 
    既要“输血”更要“造血”
 
    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合作办医,不同于过去蜻蜓点水式的大医院专家下乡坐诊、讲学,而是着眼于改变当前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现象。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省中医院、杭州市中医院等对托管医院首先快速输入优质医疗资源。通过派驻专家团队、“周末专家”轮流前往坐诊和远程会诊,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等形式,使患者在家门口就能看上名中医,享受“二级”的收费“三级”的优质医疗待遇。与此同时,把合作办医的重心放在“输血型”帮扶上,切实帮助托管医院全面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
 
    浙江经验表明,托管和合作办医,首先“输血”,同时“造血”,这一做法必须坚持。具体地说,尤其要重视托管医院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使城市优质医疗资源落地生根,最后使优质医疗资源转化为本地资源,让百姓真正享受到公平、可及、可持续的优质医疗服务。
 
    要实施全程目标管理
 
    浙江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办医的工作,已取得实质性的成果。但也还存在一些尚需研究的问题:有的大医院长期派驻的医务骨干数量不足,有的下派人员服务时间没能达到要求、更换频繁,有的托管医院的专科建设、人才培养措施还不够到位等。这些问题的根子,似乎与缺乏可操作的长效监督考核机制有关。
 
    浙江已把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这就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应从政府层面予以解决。业内人士认为,要对“下沉办医”的托管模式及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评估。要建立健全 “托管(合作)”办医量化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制,由政府层面(第三方)组织对“托管(合作)”办医的双方实行一年一小考、合作期满一大考,做到赏罚分明。其考核结果尤其要与大医院院长的业绩和任期目标挂钩。
 
    托管办医要量力而行
 
    业内人士认为,大医院毕竟“家大业大”,抽出本已十分紧张的人力资源下沉基层办医也不容易。希望大医院全面“托管办医”要量力而行,不可一哄而起,更要摒弃形式主义。托管一家务必要“托”出一家像样的医院。现在,个别大医院不仅托管县级中医院,还托管县综合医院,除了托管医院还增挂多家“协作医院”或“分院”牌子,对此,人们在称赞的同时,期盼“托管”和“协作”办医定要坚持到底。有的提出,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形式可以多样,甚至可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和区域医疗集团。
 
    县医院要珍惜提升机会
 
    县级医院要抓住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机遇,珍惜“下沉”带来的提升学习机会。要选派年轻医务人员到上级大医院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尤其要趁“三甲”中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之机,带动基层医院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能级。
 
    电子病历模板本应方便医生及时、规范、快捷地书写病历,但如果模板设计不统一,则让医生无所适从,易误入歧途。近期,笔者参加检查所见,有些中医院入院记录中医内容望、闻、切诊这一段,不是放在现病史内,就是放在体格结果之中;有些中医院入院记录有入院诊断,无最后或确诊诊断,而代之以修正诊断/补充诊断,询问医生,他们也纳闷怎么现在电子病历要求和过去手写病历格式不一样?
 
    其实,导致这一切的根本原因是电子病历模板不规范。中医电子病历模板目前尚无全国统一模板,各地多是用由非医学专业电子公司制作的软件系统,标准五花八门,随意性大,按此模板书写的电子病历,风格迥异,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中医病历质量及医疗质量。
 
    难道中医电子病历与手写病历有区别吗?的确从过去手写病历到电脑写作,从写作方式、速度、思维过程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但无论如何病历所要求的严谨格式没有改变。《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书写规范》是电子病历模板制作的基础,其中对中医内容书写要求是写在家族史下面,体格检查上面,内容要求“中医望、闻、切诊应当记录神色、形态、语声、气息、舌象、脉象等”。“中医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对诊断要求既要有入院诊断(中医、西医),也要有最后或确诊诊断(中医、西医)。诊断名称记录必须规范、完整,符合ICD要求;如初步诊断有误,必须记录修正诊断;在入院后诊治期间,新发现、发生的疾病应当填写补充诊断。但遗憾的是各公司模板制作者由于理解各异,并未准确按规定来做。
 
    规范中医电子病历,提高病历质量,应引起中医药管理部门重视,建议应将其列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活动考核内容;中医药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应按照信息化的要求,尽快制定规范化模板,统一中医电子病历格式,下发供各级中医院使用;各医院医教职能部门,更要吃透《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书写规范》内容,主动参与电子病历信息化过程,不当被动旁观者、使用者,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善,才能使中医院信息化建设驶入严谨、规范的快车道。(作者单位为宁夏中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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