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对口帮扶要掷地有声

中医药方网 www.piccc.com 发布时间:2016-11-07
日前,为提升贫困地区中医医疗技术水平,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医疗状况,加快全民健康步伐,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中医力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制定下发了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该计划对于中医药发展是一项重大利好的政策,笔者认为,我们一定要狠抓落实,让中医药对口帮扶掷地有声,在基层精彩绽放。
 
按照文件的要求,笔者认为,三级中医医院要采取驻点帮扶、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学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县级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高受援单位中医药服务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及管理水平。
 
此外,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要以签订协议书的形式确定对口支援关系,在协议书中要明确对口帮扶总体目标、年度任务、支援方式、支援时间、量化考核指标和支援医院派驻人员的相关保障,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要落实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级中医医院政策,在笔者看来要抓住几个关键步骤。
 
一是对口帮扶的三级中医医院要成立专门的组织,并有专人负责。
 
二是帮扶工作应列为帮扶单位“一把手”工程,由帮扶单位“一把手”亲自抓。
 
三是要制定年度和中长期帮扶计划,要分阶段、分步骤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和措施,尽量制定量化指标,比如培养多少中医药人才,推广多少项中医适宜技术等,杜绝假大空的套话。
 
四是由中医药管理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帮扶单位与被帮扶单位签订的帮扶协议逐项检查,对完成任务的单位要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进行行政处罚。
 
中医药对口帮扶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事关政府形象。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要采取行政手段积极推行,切不可以“红头文件”管理,要有配套的文件抓好贯彻落实,防止帮扶单位钻空子、找缝子,让对口帮扶流于形式。(丁林国 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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