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白色污染指日可待。昨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了《成都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规定》,该规定从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凡生产、经销和使用以发泡聚苯乙烯、聚乙烯或聚丙烯为原料的一次性食品容器的单位或个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规定》,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由质监部门没收其产品和非法收入,并处以货值全额等值以下的罚款;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进行经营的,没收产品并处以5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经销、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违法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责令其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