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卫生,预防疾病,保持身体健康,这已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可是,怎样才算讲究卫生?这恐怕在看法和做法上就大不相同了。不少人一提讲卫生就想到注意公共卫生,讲究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摄取适量的营养,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等等,这些无疑都是重要的。但是,这样做只能预防显微镜下看到的微生物对人体的侵袭,只能把筋骨肌肉锻炼得更有力量,还不能确保人们的健康。这时因为,人生在世,难免遭受种种矛盾与挫折,因而社会、心理因素也同样危害人的健康。譬如,一个人身强力壮,却理智欠佳,人格异常,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那怎能说他“健康”?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把健康的定义修改为:健康“不但没有身体的缺陷与疾病,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这就是说,人要做到健康,必须体魄健全,身心健康,这种健康才算是真正的健康。怎样做才能达到身心全面健康的目的?我国杰出的心理学家潘菽教授早在四十年前就曾指出:“我们因注重身体的健康,故研究生理卫生;我们若要使得心理得到健全的发展,则必须注重心理卫生”。由此看来,心理卫生乃是达到心理健康的手段。二、心理卫生要达到的标准
心理卫生的目的是要达到心理健康,但心理健康有没有个标准?对这个复杂的问题心理学工作者已做了大量工作,但至今还没有个为大家公认的理想标准。为了使心理卫生有个大致的遵循,下面将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期罗(Maslow)和迈特尔曼(Mittelman)几经修订的十项标准列出,仅供参考。
1. 有充分的安全感;
2. 充分了解自己,并能对自己的能力做恰当的估计;
3. 生活目标、理想切合实际;
4. 与现实环境保持接触;
5. 能保持个性的完整和谐;
6. 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
7. 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8. 适度的情绪发泄与控制;
9. 在不违背集体意志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个性;
10. 在不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情况下能适当满足个人基本需要。
按照上述十条标准一一严格对照,可以说很难找到一个心理完全健康的人。因此,我们只能说,讲究心理卫生的人就接近上述标准,不注意心理卫生的人就远离上述标准。远离上述标准,不仅人格异常,而且容易罹患种种心因性疾病。所以,为了心理健康,人人应当注意讲究心理卫生。
三、心理卫生工作的范围